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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我国修法明确规定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规范养老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
  • 【发布单位】作者:卫敏丽 朱基钗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2-12-25 10:01:35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社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我国修法明确规定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规范养老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

24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新增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规范养老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加强监督和管理。


有的常委会委员和地方提出,目前有的地方养老机构收费比较混乱,有的养老机构在变更或者终止时对入住的老年人没有给予妥善安置,应当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促进养老机构规范健康发展。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同内务司法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研究,建议增加相关规定。修订草案还明确,养老机构变更或者终止的,应当妥善安置收住的老年人,并依照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有关部门应当为养老机构妥善安置老年人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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