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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小法庭 大作为-——广西容县人民法院附城人民法庭化解社会矛盾纪实
  • 【发布单位】作者:吕繁 杨庆俭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2-11-28 14:03:04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频道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小法庭 大作为-——广西容县人民法院附城人民法庭化解社会矛盾纪实

广西容县人民法院附城法庭管辖容州镇、石寨镇、容西乡、十里乡四个乡镇,辖区覆盖城市与乡村,社情复杂,审判工作繁重。附城法庭的四名审判人员克服案多人少的困难,着力做好调解这篇大文章,把调解作为解决纷争的首要选择,倾力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打造平安和谐辖区,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稳步发展。


乐当参谋和帮手

随着辖区的经济快速发展,各种利益纠葛不断涌现,进入法院的诉讼案件大增。面对新形势、新情况,附城法庭坚持全方位、多层次开展调解工作,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辖区的机关单位亲切地称法庭是“好帮手”“好参谋”。

今年5月份,在附城法庭法官的调解下,容县某经营站与承包该站水库的陈某达成调解协议,有效地化解了一起棘手纠纷。

陈某起诉到法院称,2010年8月,为对水库除险加固,深塘水库的管理方容县某经营站对水库进行放水,随后水库中的鱼因缺氧大量死亡。为索要赔偿款,陈某多次到相关部门反映情况,虽经多次调解处理,但因双方分歧太大而未果。

纠纷到达法院后,附城法庭高度重视,多次组织进行调解。法官明法析理、晓以利弊之后,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经营站同意补偿陈某的经济损失,并将承包经营期延长。

出于对法官的信任,在履行期限到来后,陈某主动致电法庭,邀请法官到现场主持水库经营权的交接。为早日了结纠纷,法官们放弃周末休息,愉快地接受了邀请。在法官的见证下,当事双方按照约定顺利完成了交接事宜。双方按约履行义务后,经营站的负责人高兴地说:“两年多的纠纷,在法庭的调解下圆满解决,法庭真是我们的参谋和助手!”

百姓信赖的好法庭

农村稳,则全局稳,“三农”案件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大局。在审判工作中,附城法庭坚持依法妥善处理涉农案件,努力促进邻里融洽、家庭和睦、农村和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2010年6月份的一场倾盆大雨,致使容州镇某村梁某挖宅基地堆起来的泥土冲入村民陆某等三户的水田。在镇综治办调解未果之后,陆某等三人分别将梁某告到法院,请求判令梁某将覆盖在水田上的泥土清除掉,并赔偿恢复耕作原状所需的费用。

接案后,承办法官及时熟悉案情,了解双方的心理预期,并把庭审开到田间地头。经现场调解,原、被告均同意通过换田的方式解决纠纷,但对于如何调换田地又产生意见,被告认为其水田高等级、高产量,不愿意以同等面积互换,而应折数互换。

法官分别对双方进行劝解,真诚地希望他们能够互谅互让,维持良好的邻里关系。经过不懈的努力,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协议达成后,大家顶着烈日奔赴田间丈量面积。当纠纷处理完毕准备返回时,一位村民握住法官的手激动地说:“以后有问题我们就找法庭,我们相信法律,相信法庭!”

71岁的老妇崔某与90高龄的丈夫覃某因故一直分居。近年来,崔某疾病缠身,无人照料,生活困窘。无奈之下,崔某以自己无生活来源,丈夫每月有1000多元退休金却不履行扶养义务为由,一纸诉状将丈夫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崔某每月支付扶养费600元。

考虑到当事人均系高龄老人,本着司法为民的原则,附城法庭的法官随即与该村村委会取得联系,决定联合调解纠纷。在村干部的协助下,法官找来覃某及其儿子,分别对他们进行了批评教育,劝导他们多关心照料崔某,消除隔阂,增进感情。经过法官与村干部的共同努力,覃某同意每月从退休金中拿出400元作为崔某扶养费。二人的儿子深感愧疚,保证今后多关心照顾两位老人的起居生活,尽力负起赡养义务,让他们安度晚年。

巧断家务事 善解邻里结

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关注人情,倚重情谊。一旦翻脸扯上官司,案件易结,心结难解。附城法庭在办理涉及熟人的案件中,善打“亲情牌”、“友情牌”,情理交融,用法律的智慧解开心结,以亲情的阳光融化矛盾坚冰,全力弥合受损社会关系。

今年11月份,附城法庭受理了陆某诉杨某离婚纠纷一案。深入调查后,法官了解到双方夫妻感情并没有破裂,婚姻有挽救的可能。在送达有关文书时,法官耐心做思想工作,引导双方加强沟通,慎重对待,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家庭,避免离婚对子女造成伤害。经过庭前的细致开导,夫妻两人在开庭前双双向法庭提交和好协议书,自愿和好。看到夫妻重归于好,法官们由衷的感到高兴,并适时对他们未来的相处进行了指导。

黎某兰与黎某昭是同村村民,二人因山场界址问题争得面红耳赤,黎某昭一怒之下将黎某兰推倒在地,致使黎某兰受伤住院。在派出所调解未果后,黎某兰一纸诉状将黎某昭告上法院。判决下来后,黎某昭消极对待,采取拖、赖、躲、逃等措施,迟迟不履行赔偿义务。以前关系和睦的两家人,因为这件事互相指责攻击,水火不容。

一代官司三代仇。上一辈人的恩仇容易给下一代人打下心结,埋下隐患。此案如采取强制措施,不但难以化解纷争,而且会使关系进一步恶化。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从双方的宗亲关系入手,真诚地希望两家能够多些包容与理解,少些怨气与对抗,不要因为意气用事而丢了宗亲情谊,影响下一代之间的交往。鞭辟入里、洋溢司法温馨的话语,深深打动了两家人的心。黎某兰与黎某昭情绪逐渐缓和,各自检讨过错,愉快地在和解协议书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黎某兰拿到了赔偿款,也原谅了黎某昭,两人一笑泯恩仇。

合法权益的保护神

服务发展,法院义不容辞。附城法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增强服务意识,依法稳妥处理好每一件经济纠纷案件,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执行难”一直是司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生效法律文书得不到有效履行,无疑对司法权威和公信力造成损害。附城法庭秉承“教育为主,执行为辅”的理念,在执行过程中注重释法析理,加强法律宣导,促使被执行人明法晓理,自觉履行义务,顺利攻克了众多“骨头案”、“钉子案”。

张某诉李某民间借贷一案,一审、二审李某均败诉,被判决偿还张某借款及相应利息。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眼看拖延无望,李某干脆死猪不怕开水烫,耍起了无赖,坚称借款早已还清,并以法院判决不公为由,扬言要上访闹事。执行法官始终不为所惧,多次通知李某到庭,从举证、质证、认证,再到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实体处理等方面,对一审、二审判决逐一条分缕析,将其中蕴含的法理涵义娓娓道来。文化程度不低的李某自知理亏,意识到负隅顽抗没有出路,最终低头服软,承认借款未还的事实并同意偿还。而张某一方得理且饶人,主动放弃追索利息,二人握手言和,皆大欢喜。

在案件执行中,被执行人的逃避和抵赖、对抗与冲突时有发生,执行变得异常艰难。附城法庭对执行案件进行分类梳理,因案施策,讲究艺术和智慧,刚柔并济,敢动真格,使被执行人受到震慑后主动履行,收到了敲山震虎的功效。

周某诉陈某及某饲料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生效法律文书载明,饲料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陈某对七十多万元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履行期限到来后,被执行人却耍起了滑头,千方百计逃避执行,拒不偿付,致使案件迟迟未能执结。

对此情状,法庭根据周某的申请依法迅速对某饲料公司的土地进行了查封。随后,办案人员一方面联系该企业的主管部门商讨和解解决方案,一方面深入该企业做其负责人的思想工作,阐明利弊,讲清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和社会后果。法院已经动起真格,若强制拍卖土地,不但生产经营受到影响,而且会减损公司信誉,甚至还有可能拖垮企业。企业负责人权衡利弊、通盘考虑后,清醒认清了形势,主动与申请执行人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一次性付清欠款,而法院也及时解除了对该企业土地的查封。

多年来,附城法庭不断强化“调解优先”的理念,全面推进调解工作,春风化雨般化解一个又一个社会矛盾,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捍卫了法律的尊严。2010年,附城法庭一人被广西高级人民法院记三等功,同时被评为全区法院办案标兵;2011年,附城法庭实现了执行案件结案率、和解率、标的到位率的“三个100%”,一人被评为全区法院先进个人,各项工作成绩喜人,树立了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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