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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中国证监会就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 【发布单位】作者:陈菲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2-04-21 11:11:21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社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中国证监会就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为保障证券期货信息系统安全运行,加强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中国证监会起草了《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日征求意见稿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正式公布。公众可在5月20日前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或者登陆中国证监会网站提出意见。


征求意见稿包括总则、基本要求、持续保障要求、产品及服务要求、行业自律、监督管理和附则,共七章五十一条。

目前,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大型设备、基础软件大部分来自于采购。计算机软硬件供应商和技术服务提供商的基础条件对证券期货业的信息安全影响重大。因此,征求意见稿第四章对产品和服务采购的管理单独设置章节予以规范。

征求意见稿要求核心机构和经营机构建立完善的供应商管理机制,通过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签订完备的合同和保密协议等保障产品和服务质量;并通过合同约定,要求供应商接受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信息安全延伸检查。同时,探索通过证券期货行业协会引导和规范供应商行为。对于软硬件产品或者技术服务不符合要求,影响核心机构和经营机构持续经营的,中国证监会有权要求核心机构和经营机构予以改进或者更换。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中国证监会和自律组织在信息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明确了中国证监会在监督检查和信息技术事故调查中可以采取的措施,对核心机构和经营机构的备案、报告义务等作出了规定,列举了核心机构和经营机构信息安全保障不符合要求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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