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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财政部修订《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彩票公益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 【发布单位】作者:韩洁 徐蕊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2-03-22 10:29:47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社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财政部修订《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彩票公益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财政部21日向社会公布了最新修订的《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明确彩票公益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专项用于社会福利、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


由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发布的《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已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财政部表示,此次修订《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主要是落实《彩票管理条例》和《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旨在规范和加强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和使用管理,健全彩票公益金监督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修订后的管理办法明确,彩票公益金是按照规定比例从彩票发行销售收入中提取的,专项用于社会福利、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资金。逾期未兑奖的奖金纳入彩票公益金。彩票公益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专款专用,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管理办法强化了彩票公益金的收缴管理,明确彩票公益金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彩票销售机构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和财政部批准的提取比例,按照每月彩票销售额据实结算后分别上缴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逾期未兑奖的奖金由彩票销售机构上缴省级财政,全部留归地方使用。

对于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强调,彩票公益金资助的基本建设设施、设备或者社会公益活动等,应当以显著方式标明“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标识。

同时,财政部应当于每年6月底前,向国务院提交上年度全国彩票公益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报告;每年8月底前,向社会公告上一年度全国彩票公益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

管理办法强调,拒缴、拖欠、截留、挤占、挪用彩票公益金以及改变彩票公益金使用范围的,将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财政部明确,新管理办法于发布之日起实施,财政部2007年12月25日发布的《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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