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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马?:官员财产公示或从“高危岗位”试起-
  • 【发布单位】作者:傅沙沙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1-03-09 08:15:05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网-新京报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马?:官员财产公示或从“高危岗位”试起-

监察部部长马?称,正在起草立法建议稿,“即将提拔的官员”也可能成为“先行先试者”


即将受到提拔重用的官员,分管房地产等高危岗位官员,可能成为我国官员财产公示的“先行先试者”。

昨日,中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马?列席北京团全体会议后表示,监察部已在起草“官员财产公示法”的建议稿。

昨日上午,北京团审议的预算报告的全团会上,监察部部长马?列席,但全程没有发言。会后,她成为被现场记者围堵最多的一名官员,首要问题直指热点——“官员财产公示”。

近期有消息称,官员财产公示相关法规制订已启动。

对此马?予以回应:“目前监察部已经有专门的部门正在起草立法建议稿。”对于官员财产公示的主体,马?表示目前已经形成了多种方案,“可能会从准备提拔重用的干部做起,也有可能从分管房地产、建筑等高危岗位官员入手”,但现阶段还都没有定论。

对于建议稿的主要内容,马?并没有透露。她表示,这个工作仍在积累过程中,尚不能对外公布,“我们正在积极的通过各方面工作,促进起草文件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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