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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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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09-04-08 11:36:45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7日发出通知就《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


通知说,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决定,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报送国务院审议的《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及其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后报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09年5月26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送审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1750信箱(邮政编码:100017),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qxcp@chinala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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