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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我国婴幼儿食品标准将修订 11项标准整合成5项-
  • 【发布单位】作者:胡笑红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8-12-06 09:21:51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中国网-京华时报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我国婴幼儿食品标准将修订 11项标准整合成5项-

“目前我国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与国际和发达国家相关标准差别很大;同为国标,即使同一指标也相互不统一,造成企业执行标准时混乱”,昨天在北京举行的婴幼儿食品标准学术研讨会上,专家透露,我国正计划将目前的11项婴幼儿相关标准整合成5项标准,根据国际最新进展,专家呼吁尽快对我国现行婴幼儿配方标准进行制修。


参与我国婴幼儿食品标准制修工作的中国营养学会妇幼分会主任委员荫士安做主题报告称,目前国内企业生产的婴儿配方粉依据11个国家标准,但是国标与国际标准差距很大。如在对婴儿配方粉的安全性要求方面,我国国标在对婴儿配方粉末的安全性要求主要集中在细菌数量、重金属污染、黄曲霉毒素方面,但国家标准GB10767-1997(简称通用标准)没有涉及诸如农药残留、抗生素残留等方面;而英国和欧盟的标准中均列出了杀虫剂残留的限制。

“再比如对营养素含量的规定,少了会导致营养不良,多了也会引起中毒”,荫士安表示,我国国标对大多数微量营养素的规定,多数没有定最高限值,特别是在一些可能具有潜在中毒可能性的营养素最大值的界定方面需要尽快确定,同时这些营养素含量指标应为安全性指标。另外,在我国国家标准中对于婴儿配方粉出现问题后的消费者投诉方面没有任何标识,而美国标准中要求在标签中标明消费者在出现问题后可向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的应急电话进行投诉。面对上述种种问题,昨天与会专家呼吁,我国应根据国际上最新进展,尽快对现行婴幼儿配方粉的标准进行制修。

“目前,大的制修框架已经构建完成,但具体完成时间表无法估计”,荫士安介绍,计划将目前的11项婴幼儿相关标准整合成5项标准,包括婴儿配方粉标准(0-6个月),较大婴儿配方粉标准(6-36个月)、泥糊状食品标准等,建议要规范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科学宣传,加大日常监督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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