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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8-09-10 11:06:54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央视国际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中秋节快到了,天价月饼、过度包装又成为关注的焦点。而今后不止是月饼,凡是包装超过三层的商品可能都将会被算作过度包装,成为一种违法行为。今天,国家质检总局就针对《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条例(征求意见稿)》举行了立法听证会,听取各方的意见。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条例(征求意见稿)》目前已经在网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按照意见稿规定,除了初始包装外,商品包装层数不得多于3层;商品包装空隙率不得大于55%,同时,商品包装成本不得超过商品销售价的15%,否则都将视作过度包装。对于包装不达标的商品,企业将面临最高5万元的罚款。

据介绍,作为国务院今年的立法计划之一,商品过度包装将得到国家各个部委的联合治理。目前,《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条例(征求意见稿)》已经得到了商务部、发改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多方沟通协调。下一步,多个部门针对月饼、茶叶等商品的过度包装检查也将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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