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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河南将施行生育保险法 女职工失业也能享受补助-
  • 【发布单位】作者:曾利明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8-08-22 19:06:30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中国新闻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河南将施行生育保险法 女职工失业也能享受补助-

从今年九月一日起,《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将在全省施行。享受生育保险的女职工法定产假期间的工资将改为生育津贴,由所在用人单位按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发放。


国家人口计生委今天转发的这一信息称,其标准为:妊娠满二十八周以上分娩,享受九十天的生育津贴;难产和多胞胎增加十五天的生育津贴;晚育者增加九十天的生育津贴。

此外,女职工在妊娠、分娩、产褥期内,所发生的医疗检查、接生、手术、住院费和药费等生育医疗费用,将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该办法还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即使失业后也能享受生育补助待遇;男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其配偶生育后也能领取一次性生育补助金。临时工、农民工都将享受生育保险。

《办法》明确,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缴费比例不超过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 用人单位如果不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将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并按日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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