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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中国批准中阿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和引渡条约-
  • 【发布单位】作者:张晓松 王茜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8-06-27 14:20:38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社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中国批准中阿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和引渡条约-

全国人大常委会26日经表决,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尔及利亚民主人民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尔及利亚民主人民共和国引渡条约》。


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认为,批准上述条约,有利于加强中阿两国在司法领域的合作,促进两国友好合作关系的进一步发展,符合中国的利益。

外交部副部长武大伟介绍,中国与阿尔及利亚自1958年12月20日建交以来,两国关系发展顺利。随着中阿两国关系的发展及人员往来数量的增多,涉及双方的刑事案件时有发生。

为了加强司法领域的合作,共同打击跨国犯罪,2006年11月6日,中国外交部部长李肇星和阿尔及利亚外交部部长贝贾维分别代表本国在北京签署了中阿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和引渡条约。

中阿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共24条,主要内容包括:条约的适用范围;司法协助的拒绝或推迟;请求的形式和内容;请求的执行;调取证据犯罪所得和犯罪工具的处置;交流法律资料;条约生效、修订和终止的程序。

中阿引渡条约共22条,主要内容包括:引渡义务;可引渡的犯罪;应当拒绝引渡的理由;可以拒绝引渡的理由;移交被引渡人;暂缓引渡和临时引渡;移交财物;条约生效、修订和终止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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