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按日计罚促使企业治污-
  • 【发布单位】作者:廖翊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7-08-29 08:59:42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社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按日计罚促使企业治污-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9日继续分组审议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倪岳峰在审议中表示,要继续采取有效办法加强对不法企业的处罚力度,建议引入“按日计罚”的办法,以促使企业加强污水处理工作。


他说,目前,环境保护部门对于水污染事件处罚很弱;按照修订草案,处罚仍然偏轻。草案第72条规定,“……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从数量看,处罚加重了,但是对于不法企业来说,仍然是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大量企业即使建了污水处理厂,也闲置不用,关键是罚金大大低于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成本。

他还提议,要特别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监测。建议在第20条增加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当保证自动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 在分组审议时,委员们一致认为,为遏制水污染日益严重趋势,修订水污染防治法很有必要。

中国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发布的《2007年上半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公报》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263.4万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0.88%;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691.3万吨,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0.24%,减排形势严峻。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