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山西省立法保护五台山清雅氛围-
  • 【发布单位】作者:郭建珍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7-08-23 11:27:22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中国普法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山西省立法保护五台山清雅氛围-

为避免清静幽雅的佛教圣地五台山变成“高山闹市”,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日前通过了《关于加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的决定》,这是山西省为加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


五台山是历史悠久、驰名中外的佛教圣地,不仅拥有真实而完整的佛教历史文化遗产,而且具有优美的自然景观。但在二十多年的发展过程中,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资源和环境破坏现象突出,如乱盖乱建宾馆、商店、饭店、假和尚蒙人、假古董骗人等。五台山风景名胜区保护工作已刻不容缓。

决定要求从以下方面对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进行保护:要按照申报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的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完善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的规划体系;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加强地质遗迹保护;加强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加强“台顶”和极度脆弱生态区保护;严禁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活动;加强宗教活动保护与管理;规范旅游秩序,提高服务水平;认真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创新经营机制,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高效有力的管理机构等。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