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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天津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3月起施行-
  • 【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7-02-06 16:55:57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天津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3月起施行-

4日,记者从天津市民政局2007年工作规划中了解到,今年天津市将研究制定加快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目标、布局及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老年福利设施,特别是鼓励民办养老院。尽管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统计数字说明天津市养老市场的缺口,但市民政局的这一政策已经说明:养老院这样的机构养老正逐渐成为主要的养老模式之一,市场化的有偿付费服务在养老模式中占有相当比例。


一直以来,天津市提倡机构养老、社区养老、社会互助养老、居家养老等多层次、全方位的养老服务。市民政局2007年的工作规划显示,今年天津市的养老服务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有所侧重地鼓励民办养老。在采访中,市老龄委向记者提供了去年的统计数字,天津市老年人口达到137万,占全市总人口的比例已超过14.7%。虽然理想的、成熟的养老模式与现实中越来越多的老年人还存在一定的距离,但兴建民办养老院将逐渐缩短这一距离。

针对这一问题,市政府于日前及时出台了《天津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发展养老机构应当坚持政府投入、扶持与社会支持、参与相结合的原则,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多种形式的养老机构,捐资、捐助支持养老机构的发展。本办法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

申办养老机构应具备条件

申办人是单位的,应当具备法人资格,申办人是个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养老机构的设置规划;有与其收住规模相适应的资产;有与其收住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和服务设施,并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建标〔1999〕131号)及消防、卫生防病、供热、防暑降温等要求;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机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4日,记者从天津市民政局2007年工作规划中了解到,今年天津市将研究制定加快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目标、布局及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老年福利设施,特别是鼓励民办养老院。尽管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统计数字说明天津市养老市场的缺口,但市民政局的这一政策已经说明:养老院这样的机构养老正逐渐成为主要的养老模式之一,市场化的有偿付费服务在养老模式中占有相当比例。

一直以来,天津市提倡机构养老、社区养老、社会互助养老、居家养老等多层次、全方位的养老服务。市民政局2007年的工作规划显示,今年天津市的养老服务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有所侧重地鼓励民办养老。在采访中,市老龄委向记者提供了去年的统计数字,天津市老年人口达到137万,占全市总人口的比例已超过14.7%。虽然理想的、成熟的养老模式与现实中越来越多的老年人还存在一定的距离,但兴建民办养老院将逐渐缩短这一距离。

针对这一问题,市政府于日前及时出台了《天津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发展养老机构应当坚持政府投入、扶持与社会支持、参与相结合的原则,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多种形式的养老机构,捐资、捐助支持养老机构的发展。本办法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

申办养老机构应具备条件

申办人是单位的,应当具备法人资格,申办人是个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养老机构的设置规划;有与其收住规模相适应的资产;有与其收住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和服务设施,并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建标〔1999〕131号)及消防、卫生防病、供热、防暑降温等要求;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机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津报网-城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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