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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香港新禁烟条例实施-
  • 【发布单位】作者:白冰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7-01-02 11:50:43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 新华社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香港新禁烟条例实施-

香港特区扩大禁烟范围的条例1日生效,香港市民自觉遵守,截至目前还没有发现违反条例的市民。


在中环兰桂坊,很多酒吧都贴出海报,提醒顾客。在湾仔一些茶餐厅,有职员表示已经收起烟灰缸,部分烟民在进入餐厅后也弄熄烟蒂,食客对法例实施没有太大反感。

在湾仔公园,有几名市民在吸烟区内吸烟,但有烟民认为划分吸烟区给他们造成不便,不如以往可以随处吸烟。

香港特区政府警务处处长李明逵说,警方会和卫生署及控烟办配合,警员如果接到求助,将立即处理。香港部分吸烟人士认为,指定吸烟范围的安排可接受。

根据香港新的禁烟条例,特区政府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所辖的约1200个公园都不允许吸烟,但部分公园有划定的吸烟区。在设有吸烟区的九龙公园,目前还没有发现吸烟人士在禁烟区违例吸烟。

《2005年吸烟(公众卫生)(修订)条例草案》于2006年10月19日在特区立法会三读通过。新法例通过后,绝大部分的工作和公众场所,如食肆、办公室、学校、医院、街市、卡拉OK和不同年龄人士光顾的酒吧的室内区域,都须由2007年1月1日起实施禁烟。如违反条例,将罚款5000港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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