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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6月1日起施行-企业和报关员不再年审只需在有效期满前重新到海关注册备案即可
  • 【发布单位】作者:林可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6-05-15 10:08:45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6月1日起施行-企业和报关员不再年审只需在有效期满前重新到海关注册备案即可

从今年6月1日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实行几十年的企业年审制度和报关员年审将退出历史舞台。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泉州海关将不再对企业和报关员进行年审。

新办法规定,在海关注册的进出口企业、报关企业、报关员的有效期自动延长3年和2年,也就是说,按照新规定企业和报关员不用再每年到海关办理年审手续,只要在有效期满前重新到海关注册备案就可以了。

凡是持有原《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的有效期为“2006年4月30日”的报关单位,自2006年起海关不再对其进行每年年审,其有效期自动延长至2008年。凡在2005年8月12日之前申领《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的单位,应在有效期前30日到注册地海关办理换证手续。

海关有关负责人表示,虽然取消了对报关单位和报关员的年审,但这并不表示海关放宽对企业的管理。取消年审后,海关已重新规定了报关单位变更和注销注册登记及相关法律责任。(文章原载东南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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