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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江西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正在制订-
  • 【发布单位】作者:黄瑚 王剑华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5-10-12 16:49:05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江西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正在制订-

7日,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江西省正在抓紧制订《江西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根据正在制订的《江西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江西拟对电动自行车实行挂牌管理。


据悉,短短的几年时间内,电动自行车在江西省已成为较为普遍的交通工具。根据草拟中的《办法》,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牌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本行政区域内需要对其他种类的非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对实行登记制度的非机动车的登记管理参照机动车办理,具体实施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

记者获悉,目前,该办法正在制订中,有关方面将在制订完后报省政府法制办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后,再提交省人大。(文章原载信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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