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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杭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11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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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05-10-12 16:4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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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杭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11月1日施行-

11月1日起,杭州市将开始实施《杭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这是中国第一部关于工资集体协商的地方性规章。有关人士称,“办法的出台将有利于规范杭州市工资集体协商行为,保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该《办法》对工资集体协商的程序作了较为具体的规定,包括协商意向提出、协商前准备、协商会议、审议、审查和公布六个环节。

重点对两个方面进行了明确:一是对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工资协议草案的合法性作了规定。明确工资协议草案,应当提交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经职工代表或者全体职工过半数同意后,即获通过;二是对工资协议文本的报送作了具体规定。(文章原载金华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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