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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我国对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重新审核登记-
  • 【发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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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05-08-08 11:19:47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我国对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重新审核登记-

央视国际记者日前从司法部获悉,《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将于10月1日施行,为做好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尽快出台有关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司法部将在9月30日前对现有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重新审核登记,编制名册和统一公告,同时完成司法行政系统所属的鉴定机构的脱钩转制工作。


根据《决定》,今后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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