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武汉杰出人才评选办法(试行)》出台-
  • 【发布单位】作者:杨磊 黄灿 陈璐 李书龙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5-08-05 17:10:20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武汉杰出人才评选办法(试行)》出台-

记者获悉,《武汉杰出人才评选办法(试行)》已出台。根据该办法,武汉设立“武汉杰出人才奖”和“武汉优秀人才奖”。两奖项每3年评选一次。


“武汉杰出人才奖”每次奖励不超过3人,各发奖金50万元;“武汉优秀人才奖”每次奖励不超过10人,各发奖金5万元。无符合条件者可空缺。

在科研、工程技术、文化、教育等领域取得重大成果,且其成果对武汉市经济发展起到明显推动作用的人才,都可推荐参评“武汉杰出人才奖”。专门的委员会确定候选人后,在媒体上公示,最终由市委市政府批准。

此前,武汉市已陆续建立“首席专家”制度;“武汉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奖励制度(两年评一次,每次40人,颁发专家津贴2万元)。(楚天都市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