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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大连市船舶修理和地方船舶建造管理条例》等审议后出台-
  • 【发布单位】作者:朱延青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5-07-08 16:56:10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人民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大连市船舶修理和地方船舶建造管理条例》等审议后出台-

7月7、8日,大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会议作出了关于批准大连市2004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和关于确定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的决定,通过了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并通过了《大连市船舶修理和地方船舶建造管理条例》和修订后的《大连市特种海产品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市长夏德仁在会上作了有关人事任免的说明,会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认为,大连市是国家重要的造船基地和北方最大的修船基地,修造船业是我市重要的支柱产业,也是临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制定一部地方性法规,依法规范和管理船舶修造业市场,消除事故隐患,保障我市船舶修造业健康有序发展是十分必要的。《大连市船舶修理和地方船舶建造管理条例》总结了我市船舶修造业管理经验,经过长期、广泛的调研论证,具有地方特色和可操作性。《大连市特种海产品资源保护管理条例》自1994年颁布实施以来,对依法保护特种海产品资源,促进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次修订是依据上位法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进行的,目的就是保证该条例更臻完善、更具操作性,更好地保护特种海产品资源,促进合理开发利用,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会议通过的上述两个条例,待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颁布实施。(中国人大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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