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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七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应对投机性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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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5-05-13 16:5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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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七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应对投机性购房者-

11日,建设部、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和银监会等七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提出“保证中小套型住房供应”、“打击炒地”、“期房禁止转让”等等系列化的精确打击房地产市场炒作行为,将彻底治疗房价上涨过快的“疾病”。众多开发商、业界专家表示,目前,成都房地产市场上的购房者,有少部分的炒房者,炒房者炒高了房价,为市场带来了虚假繁荣的错误信号。因此,房价上涨过度,最有效力的就是要下猛药扼制“炒房”,禁止炒房行为,此次明令规定的限制“期房转让”,做出了四道精确打击,给炒房一族迎头一击。


堵死"交易的源头"新政链接:"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专家解读(房地产经济学教授杨继瑞):以前,房地产政策也有规定,二手房交易必须有房屋产权证。然而,在许多中介公司的房屋信息栏上,我们都能看到并无产权证的房源,即所谓的"合同房",就是那些尚未竣工、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期房。此次新政策明确作出"禁止无证交易"的规定,将彻底让该政策得到严格的执行,实际上,将"从交易的源头上"对期房转让进行扼杀。

严守"办证的最后关口"新政链接:"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专家解读(四川元绪律师事务所吴顺文律师):此前,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房产主管部门发现,有不少的办证申请人与房屋备案合同名字不一样,其实,这就是那些购房后的私下转让行为,许多炒房人就是利用该种方式脱手盈利。新政规定"名字不符,将不得办理产权证",实际上将是"从管理办证的最后关口上"对期房转让进行扼杀。

严控"交易中的漏洞"新政链接:"实行实名制购房,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防范私下交易行为。"专家解读(四川朝阳集团副总经理廖禄文):实行网上实名购房,并把预售房屋在网上备案,将有效地使房屋与购房者联系到了一起。这样实际上是严格地控制了交易中的漏洞,防止人们私下交易,使合同备案人与实际买房人不符,将有效地杜绝期房转让。(文章原载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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