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证监会公布新闻发布暂行办法-
  • 【发布单位】作者:李侠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5-04-15 16:44:35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证监会公布新闻发布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新闻发布管理,提高监管工作透明度,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了《中国证监会新闻发布暂行办法》 (简称《办法》),就证监会对外新闻发布的工作原则、内容、发布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布实行归口管理,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可根据工作需要向社会发布新闻。中国证监会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凡以单位或职务名义接受记者采访以及向新闻单位提供稿件的,均须经新闻发布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办法》确定证监会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包括:中国证监会出台的证券期货市场监管法规、规章和办法;中国证监会采取的重要监管措施;中国证监会组织的重要工作会议以及重要活动;中国证监会法定职责范围内的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发布;证券期货市场的整体运行情况信息;其他需要发布的重要事项。
(文章原载金融时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