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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文物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颁布实施-
  • 【发布单位】作者:孙继斌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5-03-28 14:47:34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中国普法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文物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颁布实施-

    为了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规范文物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文物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文化部日前颁布实施了《文物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暂行规定》确立了文物行政的六项原则、六项制度。六项原则即行政处罚法定原则、行政处罚公正原则、行政处罚公开原则、教育与行政处罚相结合原则、保护当事人权益原则、受行政处罚不免除民事责任原则。六项制度即行政处罚设定权制度、实施行政处罚主体资格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听证制度、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相分离制度、对行政处罚监督制度等。

    《暂行规定》还对文物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在执法程序的工作制度方面作了进一步规范,并加强了对文物行政处罚的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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