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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保监会、银监会出台《保险公司股票资产托管指引》-
  • 【发布单位】作者:赵杰 金轲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5-02-18 13:45:52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保监会、银监会出台《保险公司股票资产托管指引》-

继2月15日中国保监会和中国证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登记结算业务指南》之后,17日,中国保监会与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了《保险公司股票资产托管指引》(下称《指引》),同时下发《关于保险资金股票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至此,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配套文件已经全部出台,相关制度安排和机制建设也已基本形成。


这对于眼下危机四伏的股市来说,不啻为一针强心剂。据保监会有关人士透露,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制度安排反复磋商,耗时已久。选此时机出台此项政策,管理层“托市”之意昭然,并且在有关部门多方协调之下,中国保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开展了前所未有的鼎力合作。“大家都为了最后的目标放弃不少利益。”该人士表示。

“保险资金的安全问题是入市的重中之重,因此特意利用第三方监管、全新的专款专户、托管机构准入、风险控制报告等安排建立了一系列监督制度,为此可谓煞费苦心。这也得到了银监会方面的大力配合。”保监会有关人士如是说。

17日出台的《通知》和《指引》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和国内成功经验,首次在保险资金管理中顺利引入了独立的第三方托管,从制度上明确了保险资金委托人、受托人和托管人的职责和关系,突出了银行机构作为托管人对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的监督职责,有利于提高保险资金运作的透明度,建立内部控制与外部监管、专业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体系。

“这一通知将便于保险机构投资者进行股票投资的操作,有关比例的规定也显示了管理层审慎性的原则,强调了保险资金的安全性和稳健性,在目前制度上已没有障碍的前提下,保险机构投资者如何执行有关规定、提高相关人员自控能力将成为下一步的关键了。”对外经贸大学保险系教授黄华明说。

对保险资金投资股市的比例问题,通知对此也有详尽安排,其中包括: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的余额,传统保险产品按成本价格计算,不得超过本公司上年末总资产扣除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资产和万能保险产品资产后的5%;投资连结保险产品投资股票比例,按成本价格计算最高可为该产品账户资产的100%;万能寿险产品投资股票的比例,按成本价格计算最高不得超过该产品账户资产的80%。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公司有关人士对此解释为,5%的投资比例是监管层"试水"状态时的安排,今后可能会有增加的趋势;而投资连接保险产品没有规定保底收益,其投资比例为100%,而确定1.75%保底收益的万能类产品则不得超过其账户资产的80%。

“(股票投资)这只是个开始,保监会和银监会、证监会今后还会密切合作。如果托管制度切实可行,我们还将逐步把这一托管制度推广到其他资产的管理中,建立保险资金安全运行的长效机制,保护投保人的切身利益。”保监会人士对保险资金入市的前景充满了希望。 (文章原载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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