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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无锡出台《保护城市公用设施奖励办法》-
  • 【发布单位】作者:浦敏琦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4-10-12 09:36:47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无锡出台《保护城市公用设施奖励办法》-

为了鼓励动员社会力量和市民积极参与打击和防范偷盗公用设施违法犯罪行为,江苏省无锡市近日专门出台了《保护城市公用设施奖励办法》。根据这一办法,扭送特大偷盗、哄抢、破坏城市公用设施犯罪嫌疑人的,最高可获3000元奖励。


据了解,近年随着无锡城市道路大量扩建,一些拾荒人员擅自到施工现场哄抢窨井盖,挖掘地下废弃的自来水管,并乘机盗窃施工设备和材料。《奖励办法》规定,对举报或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治安案件的每起奖励100—300元,破获特大刑事案件的每起奖励1000—2000元。

(文章原载新华报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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