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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太原出台引进人才居住证制度暂行办法-
  • 【发布单位】作者:剑贞 成巍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4-09-30 10:40:31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太原出台引进人才居住证制度暂行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大力度引进人才,尤其是现阶段紧缺急需人才,近日,山西省太原市出台了《引进人才居住证制度暂行办法》,对来并人才实行居住证制度。


《办法》规定:凡是符合太原市引进人才专业需求,愿意到该市工作或创业,不愿改变其原住地的户籍、不接转人事关系的各类人才,可以申领《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可以申报科研课题和科技奖励,申请认定高新技术成果,参与科技项目招投标,可以技术入股或者投资等方式创办企业,也可以参加太原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定或考试,参加国家公务员、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等相关考试。同时,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子女在幼儿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阶段来我市的,按其居住地,由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其子女到相应学校就读。(文章原载太原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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