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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互联网环境下著作权保护立法将列入国家立法计划-
  • 【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4-09-06 14:58:06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中国新闻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互联网环境下著作权保护立法将列入国家立法计划-

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先生今天上午表示,国家版权局和国家法制办已经协商把新的互联网环境下著作权保护的立法问题列入到国家的立法计划里面,这个工作正在加紧推动。此外,国家版权局还在制定互联网条件下的规范网络服务商的部门规章。


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阎晓宏先生说,新技术条件下的著作权的保护问题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现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有两个新的条约。一个是新的知识产权保护条约,还有一个就是录音和表演的条约。这两个条约实施以后,中国在积极和这两个条约衔接。我们新修订的《著作权法》,里面也有一些明确的规定。

阎晓宏还介绍到,现在知识产权的组织一百多个成员国里面,目前仅有42个国家加入了这两个条约。另外,现在互联网条件下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也是发达国家面临的技术问题,但是,中国政府的态度是比较积极的。

(据新华网、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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