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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江西制订我国首个发展新型墙材保护耕地条例-
  • 【发布单位】作者:吴华国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4-07-26 09:05:24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江西制订我国首个发展新型墙材保护耕地条例-

    我国首个促进发展新型墙材,限制烧砖毁田的地方性法规《江西省促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获得江西省人大常委会议全票通过,并将于今年9月1日起在全省施行。以后,在设区市以上用实心粘土砖建房就意味着违法。

    作为传统建筑材料的“秦砖汉瓦”一直延续至今,随着人口增加,城市化进程加快,全国各地因烧制实心粘土砖而毁却的粮田令人触目惊心。以江西为例,全省现有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4000多家,年生产实心砖约200亿标块,侵占耕地约10万亩,一年毁却的优质高产田近2.5万亩,按平均每亩产粮800公斤算,一年损失的粮食达2000万公斤。为加快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上世纪九十年代,原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等曾制订过相应办法,要求全国170个大中城市率先在2003年6月30日前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这一“办法”促进了新型墙材工业的发展,但规章的力度毕竟不如法规,一些省市实心粘土砖的烧制、使用现象仍然十分严重。因此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强力改变建筑用材习惯,坚决遏止毁田烧砖,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

    据江西省新型墙材办公室主任吴锡洪介绍,与过去的“办法”相比,江西省率先颁布的这个“条例”科学性、约束性和可操性都很强,具体体现在六个方面:一是对新型墙材的界定更加简明科学;二是明确了新墙材专项基金的调控作用,省级以下人民政府不得减、免、缓征;三是对“禁实”范围作出了更加符合当地实际和更具操作性的规定;四是明确了为禁止或限制实心粘土砖生产可以采取的多项措施;五是对新型墙材生产原料缺乏地区作出了允许逐步转产空心粘土砖的合理规定;六是明确了设计单位违规设计使用粘土砖应当承担的具体法律责任。

    有关人士指出,当前我国人均耕地资源已接近联合国规定的警戒线,全国首个地方性“禁实”法规的颁布实施,将有力促进江西乃至全国有限的耕地资源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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