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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前后酝酿达24年 版本不下几十个-《电信法(草案)》本周最后呈交-
  • 【发布单位】作者:焦立坤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4-07-20 09:01:25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北京晨报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前后酝酿达24年 版本不下几十个-《电信法(草案)》本周最后呈交-

酝酿24年之久的《电信法》终于完成立法的第一步。


18日,一位曾经参与《电信法》起草工作的专家向本报透露,《电信法(草案)》最后的扫尾工作已结束,“顺利的话,就在这几日呈交国务院法制办”。

“按照信息产业部的立法安排,《电信法(草案)》最晚应于今年7月呈交到国务院法制办。”另一位专家续俊旗对本报记者说。续俊旗是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法制监管研究部副主任,长期从事电信监管和立法研究。

他说,《电信法》起草工作在信产部政策法规司原司长蒋耀平上任后明显加速。今年5月,蒋被任命为副部长,外界称其为“电信法部长”。蒋本人担任《电信法》起草小组组长,这被业界视为《电信法》起草提速的标志。

今年5月,《电信法》立法工作会召开。这是《电信法(草案)》最后一次征求意见。当时记者了解到,6月中旬草案将呈交国务院,但还是推迟了一个月。

“这很正常,部里对这项工作非常谨慎。”续俊旗说。近一年半,经过反反复复的修改,形成的《电信法(草案)》版本已不下几十个。

呈交国务院只是出台前的第一步,经过国务院法制办专家评议、调研后,将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调研,最后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这一过程中至少要经过三次讨论、表决。

据悉,《电信法》的调子是一部“监管法”。

24年前提上立法日程的《电信法》,由于缺乏必要的市场环境和管制实践以及部门利益间的掣肘,直到2002年才真正启动。

近几年,中国电信业突飞猛进,2000年颁布的《电信条例》已不能解决新问题。另一方面,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美国、日本、韩国及欧洲各国的《电信法》纷纷出台,已加入WTO的中国由于电信业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使得《电信法》出台呼声日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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