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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太原出台《关于吸引海外留学人员来并创业服务的暂行规定》-
  • 【发布单位】作者:杨??⊙质髁痢『??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4-07-13 09:53:25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太原出台《关于吸引海外留学人员来并创业服务的暂行规定》-

为吸引和鼓励海外留学归来的人员来并创业,山西省太原市出台了《关于吸引海外留学人员来并创业服务的暂行规定》,并于7月9日起实施。


据太原市人事部门最新统计,太原籍及父母居住在太原的海外留学生现有3万余人,目前在太原市创业的海归人员有40余名。《规定》明确海外留学人员到太原市创业服务可采取:在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其它各类经济组织任职或兼职;创办、承包、租赁各类经济实体和研究机构;以自己的专利、技术、资金等形式向各类企业入股;应聘担任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顾问或专家;短期来并开展科研合作、学术交流、咨询服务、人才培训、技术开发活动等方式进行。

海外留学人员在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市优秀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推荐、评选及各类奖励活动中优先参与;可申请国家、省级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资助,获得市政府留学人员创业资金1∶1的配套资助经费,用人单位也将按1∶1的比例给予资助;对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高级留学人才,如所学的专业和具有的专业技能符合政府机关某些特殊岗位的要求,除能担任政府科学技术顾问或聘用为政府雇员外,还将给予优厚待遇;对申请办理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海外留学人员优先注册登记,其中对持有外国护照或居留证的,可申请注册外商投资企业,享受外资企业的各项待遇;所有参与太原市经济和各项事业建设的留学人员,除享受规定的有关待遇外,用人单位还将发给一定数额的安家费,子女的入托、入学由当地教育部门按照留学人员的意愿优先给予照顾安排;公安、外事等部门将优先为留学人员办理有关出国手续,保证其来去自由。(文章原载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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