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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江苏将制订《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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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04-04-23 16:16:49
  • 【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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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江苏将制订《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

江苏省今年将制订《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该办法将间接致使江苏省水价全面上涨,同时其“价格杠杆”作用却将成为调节江苏城市供水矛盾的有效手段。这是记者从昨日在宁召开的全省水利工程水费工作会议获悉的信息。


据了解,2003年,江苏全省已基本实现水利工程水费由行政事业性收费向经营性收费管理的过渡,同时,江苏省水利部门较好地完成了水利工程水费计收任务。江苏省水利厅副厅长陆桂华指出,江苏要通过推进水价改革,加强水利工程经营管理、实现水管单位的良性运行。按此要求,江苏省水价改革的总体思路是:初步形成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和水价计价方式,建立供水、污水处理、回用水和地下水四者之间合理的比价关系,积极推进供水体制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水利工程供水经营管理体制。为此,江苏省即日起就将依照国家两部委出台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加快制订《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的工作。

陆桂华指出,今后一个时期,江苏还将重点加强四个方面工作。一是逐步提高水价标准,进一步改革水利工程水价形成机制;二是结合城市供水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城市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标准;三是建立合理的水价体系,提高全社会的节水意识,努力建设节水型社会;四是实行依法定价,规范价格行为。

而水利厅的有关人士则透露,水利工程走出福利工程,水利工程收费从行政事业收费变为经营型收费,虽然不直接面向居民用水,但必然会增加城市供水成本,间接致使水价上涨。同时,新的水价管理办法明确突出了供水成本概念,有利于发挥水价杠杆作用,将成为城市促进节约用水的有效手段。

(文章原载于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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