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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湖南出台《资助贫困残疾大学生暂行办法》-
  • 【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4-04-22 17:01:20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湖南出台《资助贫困残疾大学生暂行办法》-

贫困残疾大学生有望一次性申领到2000元-8000元不等的助学款。记者20日从湖南省残联获悉,湖南出台的《资助贫困残疾大学生暂行办法》在全国率先明确了资助贫困残疾大学生的具体标准。


据悉,《资助贫困残疾大学生暂行办法》规定了资助对象为当年升入普通高等院校特殊教育学院的贫困残疾学生。凡符合资助条件的贫困残疾学生,根据不同学历可领到不同等级的助学款:普通高校的专科贫困残疾学生可一次性申领2000元助学款,本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分别可申领3000元、5000元、8000元的助学款。该办法还对助学款的申领程序及流程作出了详细规定。(文章原载于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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