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今起施行-
  • 【发布单位】作者:薛冰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4-04-20 09:32:21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北京晨报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今起施行-

新近出台的《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将于今日起施行。北京市消防局对此办法进行了详细介绍。


《管理办法》规定:商场、宾馆、歌舞厅、影剧院、医院、学校等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应当至少每两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对严重存在火灾隐患的公众聚集场所,公安消防部门可以向社会公告。《管理办法》还首次规定了公众有权查阅消防检查记录。北京市消防部门正在制定具体查阅办法。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