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澳门通过《军事设施的保护》法案-
  • 【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4-04-07 08:37:30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澳门通过《军事设施的保护》法案-

澳门特区立法会第一常设委员会一般性表决通过《军事设施的保护》法案,参与讨论的人士一致赞成赋予驻军人员在必要时开枪的权力,作为正当防卫及保护法定军事设施的最后手段。


法案拟定,驻军人员为保护军事禁区及军事设施的安全,可按规定使用武力驱逐擅闯军事设施的人士及扣押其用品。同时容许驻军人员在绝对必要时,可开枪作为最后强制和正当防卫措施,但事前应发出清楚明白的警告,包括向天鸣枪示警。一旦发生开枪事件,无论是否造成人命伤亡或财产损失,澳门驻军须实时知会特区政府。

据介绍,由于法案限制居民擅闯军事禁区和破坏军事设施的措施,不会对居民日常生活构成影响,因此在讨论时,委员会对法案没有太大分歧。委员均认同,当法定军事设施和驻军人员受到安全威胁时,有必要使用枪械作为保护及正当防卫手段。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已明确规定对驻军人员违规行为的处理方式。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