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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听证规划》出台-
  • 【发布单位】作者:龚哲明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4-04-01 16:25:34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人民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听证规划》出台-

为期两天的浙江省宁波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31日下午结束。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审议《宁波市河道管理条例(草案)》及关于水资源配置与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等。


会议分别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杰民、陈旭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邵孝杰、陈继武、陈豹年、张金康和秘书长邬志桥出席会议。常务副市长邵占维,市政协副主席李秀?、陈云金,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陈炳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郑瑞法,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郑本立,宁波海事法院院长汤能忠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由宁波市政府提请的《宁波市河道管理条例(草案)》。会议认为,为推进生态市建设,加强对河道的整治和管理,建立一个“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河网水环境,加快制定一件关于河道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已十分必要。这一法规草案将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意见并进一步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作出修改,提交下一次常委会议进行二审。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水资源配置与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城建农资环保委员会的相关调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建议,市政府要在2005年前编制好全市水资源中长期的供求规划,明确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管理的目标、任务、重点和工作举措;抓紧水利工程建设,尽力缓解水资源短缺矛盾;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合理调配使用水资源;建设节水型城市,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搞好水环境整治,加强水资源保护;创新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水资源管理;加强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水用水和管水。

会议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地方性法规清理结果的报告和废止、修改地方性法规的议案,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宁波市蔬菜基地建设保护条例》和《宁波市抵押贷款条例》以及关于修改《宁波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10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据了解,市人大常委会对照即将实施的《行政许可法》,对现行有效的55件地方性法规进行了全面清理,第一批共废止或修改12件法规。

会议通过了《宁波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听证规划》,使宁波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决定;通过了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唐海华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确认了唐海华的市十二届人大代表的资格有效;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接受林克宇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等职务,任命林克宇为市经委主任,免去徐光宇的市经委主任职务和周日良的市规划局局长职务;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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