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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电信法》下月送交国务院审批-
  • 【发布单位】作者:刘奇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4-02-23 10:28:43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人民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电信法》下月送交国务院审批-

今后,电信运营商资费违规、互砍电缆、人为设置互联互通障碍等诸多不规范的恶性竞争手段将被依法处罚。记者从信息产业部了解到,信产部正在加快我国首部《电信法》的制订和出台,下个月草案将送交国务院审批。


据了解,目前《电信法(征求意见稿)》已经开始在有关部门和各大电信运营商处进行讨论,预计3月份将形成统一意见,而结合统一意见的《电信法(送审稿)》将在下月交国务院审议,以在最后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上进行讨论。

据信产部相关负责人透露,在这部草案中,互联互通将成为规范的重点,法案对互联互通的监测、造成互联互通障碍事故的取证、责任鉴定等都将做出明确规定。同时,信产部和最高人民法院共同制定的“互联互通司法解释”也已经形成审议稿,审议稿一旦获得通过,今后人为设置互联互通障碍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电信资费方面,《电信法》也将明确电信资费的相关规定,以避免恶性价格战和资费违规现象的出现。

据悉,《电信法》草案有望在今年第3季度正式交人大常委会讨论,只需人大常委会通过后,我国首部《电信法》就可以正式出台。

此前,由于对电信法制定持审慎态度,我国首部电信法的出台从1980年提出计划至今的20多年内,出台时间一拖再拖。另一方面,由于无法可依,消费者在不同运营商网络之间通话时,经常出现“联而不通、通而不畅、畅而不久”的现象,而各地运营商争抢市场的恶性降价和价格违规也经常被信产部叫停。通讯不畅和资费多变极大地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在《电信法》出台后,这一切都有望得到改变。(文章原载于《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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