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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全国清理整顿卫星通信网站和地球站-
  • 【发布单位】作者:孙丽霞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2-09-29 10:11:36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据中新社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全国清理整顿卫星通信网站和地球站-

为打击违法、违规设置地球站和使用卫星转发器的行为,中国信息产业部和公安部今天联合发布公告,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对卫星通信网和地球站进行清理整顿。


据悉,近年来中国卫星通信事业发展迅速,但同时,未经审批,擅自设置、使用卫星通信地球站,擅自改变地球站特性和所使用的卫星,甚至随意向与其工作无关的卫星发射信号的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干扰了合法用户的通信业务。

此次由两部委联手进行的清理整顿活动,范围包括卫星通信专用网、公众网和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网,以及各类地球站。

公布规定,凡已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使用地球站者,必须在二00二年十月一日前向无线电管理机构提交相关文件和资料。未经批准者,必须立即停止运营卫星通信网、停止使用地球站。若需建网、设站,则须按《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使用地球站管理规定》向相关管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和其他相关文件。

据悉,信息产业部或各地方相关管理机构将于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对卫星通信网和地球站所使用的卫星和频率进行确认。对于未经审批并且逾期未按该通告提交相关文件者,由相关无线电管理机构查封、没收发射设备,并依据有关行政法规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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