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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中外条约>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关于应对毒品问题的声明
  • 【发布单位】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5-07-11
  • 【生效日期】2015-08-1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外交部
  • 【所属类别】中外条约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关于应对毒品问题的声明

        当地时间7月10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在俄罗斯乌法发表关于应对毒品问题的声明。声明全文如下: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关于应对毒品问题的声明

        一、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对国际毒品威胁加剧深表关切,认为这对国际安全和经济可持续发展构成严峻挑战,需要国际社会共同应对。

        二、成员国表示,坚决支持维护和巩固以联合国三大禁毒公约为基础、由联合国发挥中心协调作用的现行国际麻醉品监管体系,一贯反对任何破坏现有国际禁毒体系的企图。

        三、成员国认为,各国在综合平衡、广泛且责任共担原则基础上,共同努力采取具体措施解决国际毒品问题极为重要,以进一步消除全球毒品生产,包括铲除毒品原植物种植及其生产加工,建立应对新型合成毒品及其他新精神活性药物的有效法律体系,并加强吸毒人员康复领域合作,有效减少毒品需求。

        四、成员国对阿富汗规模巨大的毒品生产表示担忧,认为这对阿富汗以及其他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造成威胁。鉴此,各方愿在双边及多边框架下合作应对毒品威胁,促进国际社会共同努力解决该问题。

        五、成员国强调,将以上合组织成员国举行的合作打击非法贩运毒品活动成果为基础,在2016年联合国毒品问题特别联大会议上奉行共同立场。

  2015年7月10日于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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