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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河北省菜篮子放心工程实施方案
  • 【发布单位】河北省
  • 【发布文号】冀政[2002]50号
  • 【发布日期】2002-11-05
  • 【生效日期】2002-11-0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河北省菜篮子放心工程实施方案

河北省菜篮子放心工程实施方案

(冀政[2002]50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政府同意《河北省菜篮子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二年十一月五日


河北省菜篮子放心工程实施方案

“九五”以来,我省“菜篮子”产品(蔬菜、果品、肉、蛋、奶、水产品)生产取得了长足发展,已成为全国生产供应大省。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产品质量总体水平不高,出口创汇能力低;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滞后,不能有效监控产品质量;产品结构不尽合理,不能有效满足市场需求;市场档次低,服务功能不完善;产业化经营水平低,生产分散、盲目性大。针对上述问题和新形势的要求,我省“菜篮子”产业发展的目标是:认真贯彻全国“菜篮子”工作会议精神,以增强产业竞争能力为目标,以提高“菜篮子”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水平为核心,以无公害生产为突破口,大力实施生产标准化、布局区域化、营销品牌化、服务社会化,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产品,努力把我省建成京津无公害、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我国重要的农产品出口基地,加快实现由“菜篮子”数量大省向质量强省的转变。到2005年,基本实现无公害标准生产,部分产品达到绿色、有机食品标准。为此,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四个体系建设
1、完善质量标准体系。按照到2004年基本建成与国际标准接轨,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配套、较为完善的标准体系的目标要求,制定200项省级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其中质量和生产技术标准150项,加工、包装和标志标准30项,保鲜、贮藏和运输标准20项。省财政从农口资金中安排400万元。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省农业厅、省林业局、省畜牧局、省水产局配合完成。
2、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到2004年底,建立起检测方法科学、权威性强、网络完善的省、市、县三级“菜篮子”产品检验检测体系。省级建立与国际接轨、国内一流、能够承担全面检验检测任务的农业、林业、畜牧、水产检测中心;11个市建设与省中心相配套、国内领先、能够承担常规检验检测任务的分中心;县级根据产业发展需要设点,建设承担速测职能的基层检验检测站。近期需省财政安排资金4000万元,对已建成的河北省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含农药质量监督检测站、肥料质量监督检测站)、果桑花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畜产品质量检验监测中心进行改造升级,全面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对省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进行装备,对部分县农口部门的快速检测设备给予补助。由省财政厅牵头,制定全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省政府名义印发执行。
3、健全动植物病虫害防治体系。围绕提高对重大病虫害的综合控制能力,2005年前,省财政从农口资金中安排1960万元,完善省植物病虫害检测站、省森防检疫站、20个省级森防中心测报点、27个省级动物疫情测报站、省水产病虫害防治监测站、50个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
4、加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突出抓好河北省农业信息网建设,尽快将其建成信息容量大、进县、进市场、进农户的权威性强的农业信息服务网络。
(二)抓好源头管理
5、搞好产地环境评价认定。明年6月底,全面完成蔬菜产地环境评价认定;明年底,完成1200万亩果品、500个养殖小区、140个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30个屠宰加工龙头企业、110万亩水面水产品的无公害产地环境评价认定;2004年底,全部完成果品、畜产品、水产品环境评价认定。要对已环境评价认定的生产区域实行动态管理,对由于管理不善造成污染超标的,吊销资质认定证书,并强制退出生产。分别由农业、林业、畜牧、水产部门组织实施。
6、加强基地环境保护。环保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对“菜篮子”生产基地周边地区污染源的监督管理职能,对需重点保护的生产基地建立档案,并对基地周边环境进行普查。对威胁基地环境的周边排污企业,提出治理措施,并限期整改。
7、加强投入品的监管。农业、林业、畜牧、水产、卫生等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限用禁用生产投入品的规定,严格查处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甲胺磷、氧化乐果、瘦肉精、性激素等40多种高毒、高残留农药及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农业部门要对所有经销种子(种畜禽)、农药、化肥、兽药、渔药等生产投入品的经营网点进行核查,纳入信息库管理。对国家明令在“菜篮子”产品生产中禁止使用或限制使用投入品的经营,实行销售登记制度,对违规销售单位要依法严肃处理。卫生部门要在做好卫生许可证管理工作的同时,以控制企业必备的产品质量安全卫生条件、不合理使用禁用投入品为重点,在“菜篮子”产品加工企业推行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农业、林业、畜牧、水产等部门要以基层“三站”为依托,建立环保型农用投入品供销网络,确保高效、低毒、低残留农用投入品的供应。
(三)控制生产过程
8、加大质量标准执行力度。要加强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在抓好藁城、定州、永清、永年4个国家级无公害蔬菜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建设的基础上,启动建设徐水、昌黎、青县等54个省级无公害标准生产示范基地;启动建设泊头、辛集、顺平、怀来等65个果品示范基地;启动建设200个畜牧示范小区、50个规模养殖示范企业;启动建设10个水产示范区、20万亩水面。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会同省农业厅、省林业局、省畜牧局、省水产局抓好示范项目落实。
9、大力发展设施生产。扩大以日光温室为重点的设施蔬菜、果品生产规模,到2005年,全省设施蔬菜面积要占播种面积的50%以上,日光温室要占设施面积的50%以上,设施果品面积发展到30万亩。继续抓好张家口、承德地区舍饲养殖,加快养殖小区的发展步伐;在重点水产品生产区发展工厂化养殖水体50万平方米。
10、加强动植物病虫害防治。建立动植物病虫害监测预警预报机制,做好对“菜篮子”生产过程中美洲斑潜蝇、温室白粉虱、黄瓜枯萎病、牲畜W病、禽Q病等重大流行性、灾害性植物病虫害和动物疫病的监测预警。积极推广生物、物理等无公害病虫害控制措施,全面提高动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水平。加强检疫工作,严格控制可能发生的疫病疫情的扩散。建立动植物病虫害测报、防治的网络专家咨询系统,使农民能够通过网络得到常规防治技术指导。由省农业厅、省林业局、省畜牧局、省水产局负责完成。
11、加强定点屠宰管理,确保猪肉质量卫生安全。大力规范生猪定点屠宰加工,坚决打击制售病害肉、注水肉、含瘦肉精肉行为,到2005年,全省生猪定点屠宰率由现在的80%上升到90%以上。结合换发《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全面整顿生猪定点屠宰厂。加强对宾馆、食堂集体伙食单位用肉管理,封堵私屠乱宰产品流通渠道。大力推行分割肉、小包装肉、品牌上市,提高产品知名度。
(四)规范流通行为
12、推行产品标识和承诺制约制度。从明年起,以蔬菜、果品为重点,对进入大中城市市场的“菜篮子”产品实行产品分级、包装上市,产地编码、标识追溯制度,确保质量安全从生产到销售环节有据可查。实行以合同、契约为主要形式的承诺制约制度,由生产者向经营者、经营者向消费者分别作出产品质量安全承诺,明确不同环节因产品质量安全出现问题应承担的责任。由省农业厅、省林业局负责完成。
(五)加强市场监管
13、建设绿色市场体系。从今年开始,以提高市场对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加工配送、冷链运输能力为重点,组织实施“河北省创建绿色市场行动计划”。到2005年,初步建立起以现代交易方式为主导,传统交易方式为补充,产品品牌化、经营会员化、质检认证化、管理规范化的绿色农产品流通网络体系。扶持30个销地市场,配备较为完备的质检设备,实行产品品牌上市、市场检验、挂牌销售制度。扶持45个产地市场,配备产品速测仪器设备,市场设立无公害专营区或销售专柜,实行分区销售。扶持15个无公害“菜篮子”产品配送中心,增设自检设备、标准运输车辆。积极引导较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现代营销服务。由省计委牵头,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局、省供销社、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畜牧局、省水产局配合完成。
14、加强市场监管。今年在11个设区城市实行猪肉、蔬菜市场准入制度;2003年,在经济发达的县级城市推广,市场准入产品扩大到果品、蛋、奶、水产品;2005年,在全省县级以上城市全面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会同省计委、省经贸委、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卫生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局、省畜牧局、省水产局制定具体方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市场主办单位的监管,督促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完善制度和手段,杜绝残留超标产品进入市场。卫生、农业、林业、畜牧、水产等部门要加强对“菜篮子”产品质量和卫生安全的监督抽查,并按照分工及时向社会发布“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和卫生安全信息。对不合格产品要及时警示,进行无害化处理,不能作无公害处理的要予以销毁,造成危害的,要依法予以处理。
(六)大力推进产业化经营
15、抓好龙头企业建设。在省级重点加工龙头企业积极开展ISO9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国际环境体系)认证,按照GMP(良好操作规范)、HACCP(危害与关键点分析)标准组织生产加工活动,努力提高“菜篮子”加工产品的质量卫生安全水平。
16、加强基地建设。结合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发展标准化无公害生产基地。各基地要实行统一产品标准,统一技术规程,统一品牌,统一销售,积极发展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满足龙头企业对优质原料和市场对优质产品的需要。
17、大力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采取多形式、多途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围绕农业三大主导产业和骨干产品,积极组建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大力培育农村经纪人队伍,不断增强农民的诚实守信和质量安全观念。
18、积极推进品牌化建设。农业、林业、畜牧、水产等部门要积极做好无公害“菜篮子”产品的认定工作,确保达到标准的产品能及时认证。各地要充分发挥已有知名品牌产业和产品的名牌优势,以名牌为龙头,以资本运作为纽带,以集团经营为载体,整合产业、整合资源,扩大名牌产品生产。
(七)大力推进科技进步
19、加大优良品种引育繁力度。积极培育和引进市场竞争能力强的优质专用品种、名特稀品种,优化品种结构。突出抓好品质优、产量大、耐贮藏运输、适宜加工、抗逆性强的蔬菜、果品优新品种的引育繁工作。加大对畜禽、水产冻精、胚胎等良种保存和快繁技术、生产性能测定技术、遗传评定技术的研究开发,充分利用国内外品种资源和我省特有遗传资源,加速品种改良。“十五”期间,每年要引进一批蔬菜、果品、畜禽、水产品新品种。
20、大力开发无公害绿色技术。积极开展高效、低毒、低残留环保型农业投入品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强化对病虫害、疫病控制综合防治技术、安全用药技术、优势天敌昆虫工厂化生产技术等研究,建立以生态控制为主要手段的健康种(养)殖技术体系。重点研究食品安全技术标准、检验检测和控制等方面的科技问题,加强加工关键技术及配套生产设备的开发、引进,搞好产业化技术集成示范,尽快建立起符合省情的食品安全科技支撑体系。
(八)加大执法力度
21、强化执法力度,依法规范“菜篮子”产品生产经营。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规范“菜篮子”产品的生产、加工、运销等行为。根据“菜篮子”工作形势需要,由省卫生厅对《河北省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条例》进行修改;由省农业厅牵头,省法制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林业局、省畜牧局、省水产局配合,依据农业部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联合下发的《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尽快制定《河北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2002年底前,以省政府令的形式颁发实施。
(九)落实扶持政策
22、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统筹安排,调整财政资金投入方向,重点支持质量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科技推广、执法监督和市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23、加大税收扶持力度。(1)对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对从事饲料、农膜及部分化肥、农药的企业以及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2)农村为“菜篮子”产品生产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行业,其提供的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得收入,以及城镇各类事业单位开展上述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所得税。(3)对有自营出口权的企业出口的农产品,可办理退税;对出口的禽类产品,如果单证齐全,电子信息核对无误,可优先办理退税。(4)对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审查确定的重点龙头企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24、加大信贷资金支持力度。各商业银行要围绕促进“菜篮子”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调整信贷方向,加大对无公害“菜篮子”生产的扶持力度。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项目筛选和推介工作,为银行开展信贷工作提供良好的服务。
(十)加强领导
25、切实加强领导。省政府成立“菜篮子”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重大问题的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成立主要负责同志为主任的“菜篮子”工作部门办公室,负责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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