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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深圳市人事局关于修改《〈关于引进国内人才来深工作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的决定
  • 【发布单位】深圳市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2-08-12
  • 【生效日期】2002-08-1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深圳市人事局关于修改《〈关于引进国内人才来深工作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的决定

深圳市人事局关于修改《〈关于引进国内人才来深工作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的决定

(深人发〔2002〕53号)



(2002年8月12日)


经研究决定,取消《〈关于引进国内人才来深工作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第六条第(六)、(七)项的规定,原第(八)项变更为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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