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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关村科技园区土地一级开发暂行办法的通知
  • 【发布单位】北京市
  • 【发布文号】京政办发[2002]16号
  • 【发布日期】2002-03-21
  • 【生效日期】2002-03-2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关村科技园区土地一级开发暂行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关村科技园区土地一级开发暂行办法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2]1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中关村科技园区土地一级开发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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