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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九五”期间人口 与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市、县
  • 【发布单位】81202
  • 【发布文号】皖政秘[2002]6号
  • 【发布日期】2002-01-30
  • 【生效日期】2002-01-3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九五”期间人口 与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市、县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九五”期间人口
与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市、县

(区)人民政府的通报
(皖政秘[2002]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九五”期间,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与“八五”相比,全省人口出生率由1995年末的16.07‰下降到2000年末的13.9‰,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由78%提高到89%。“九五”期末,我省人口总数为6278万,比原计划少生122万人,大大缓解了由于人口过快增长给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的压力。各级政府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经研究决定,授予合肥市等33个市、县(区)人民政府“‘九五’期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市、县(区)政府”荣誉称号,并分别奖励市级人民政府人民币6万元,县级人民政府人民币4万元,奖励经费专项用于计划生育工作。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继续努力,再接再厉,为完成我省“十五”人口计划,稳定低生育水平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九五”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市、县(区)人民政府名单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00二年一月三十日

附: “九五”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市、

县(区)人民政府名单

一、先进市人民政府(8个)
合肥市 巢湖市 铜陵市
六安市 芜湖市 黄山市
马鞍山市 宣城市

二、先进县(市、区)人民政府(25个)
肥西县 庐江县 绩溪县
天长市 芜湖县 铜陵县
明光市 繁昌县 青阳县
舒城县 南陵到 桐城市
霍山县 宣州区 歙 县
金寨县 郎溪县 黄山区
霍邱县 广德县 祁门县
当涂县 宁国市
居巢区 泾 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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