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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房管局 关于解决本市各项工程建设拖欠占地补偿款问题意见的通知
  • 【发布单位】北京市
  • 【发布文号】京政办发〔2002〕2号
  • 【发布日期】2002-01-09
  • 【生效日期】2002-01-0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房管局 关于解决本市各项工程建设拖欠占地补偿款问题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房管局
关于解决本市各项工程建设拖欠占地补偿款问题意见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2〕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国土房管局提出的《关于解决本市各项工程建设拖欠占地补偿款问题的意见》,已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近年来,本市一些工程建设项目拖欠占地补偿款,影响了被占土地群众的利益,不利于首都的稳定。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维护首都稳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和切实做好解决各项工程建设拖欠占地补偿款问题的工作。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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