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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调整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 【发布单位】82002
  • 【发布文号】桂政办发[2001]208号
  • 【发布日期】2001-12-26
  • 【生效日期】2001-12-2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调整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调整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1〕208号)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由于政府机构改革,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部分成员工作已变动,为加强对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成员。现将调整后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袁凤兰 自治区副主席
副主任:宋晓天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郑应炯 自治区建设厅厅长
委 员:梁 斌 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李代信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陆秀芝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纪检组长
吴殿禄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谢景乐 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副行长
杨建新 自治区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农泽活 自治区建设厅助理巡视员、广西房改研究会会长
钟启泉 广西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李勇任办公室主任,刘德威、陆志斌任办公室副主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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