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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青岛市史志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市史志(年鉴)事业“十五”规划》的通知
  • 【发布单位】青岛市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1-08-16
  • 【生效日期】2001-08-1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青岛市史志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市史志(年鉴)事业“十五”规划》的通知

青岛市史志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市史志(年鉴)事业“十五”规划》的通知




各区(市)政府办公室,史志办公室:

现将《青岛市史志(年鉴)事业“十五”规划》印发给你们,望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ΟΟ一年八月十六日


青岛市史志(年鉴)事业“十五”规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通知》精神及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要求,结合我市史志、年鉴工作的实际,制定青岛市史志(年鉴)事业 “十五”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把握原则

(一)今后五年全市史志(年鉴)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建设文化强市的目标,以发展为主题,以续修新志为总抓手,改革创新,固本展业,推动史志(年鉴)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

(二)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在具体工作中要注意坚持和把握以下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存实。要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真实记载当地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揭示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努力做到体例完备、资料翔实、特点突出、文风端正,达到思想性、科学性、权威性的统一。

2、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把握时代脉膊,体现地方特色,客观反映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充分发挥史志(年鉴)“资政、教化、存史”的功能,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3、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史志(年鉴)工作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组成部分。必须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由各级政府组织实施。志书、年鉴的编辑出版要坚持质量第一,严格按审批程序逐级审核,切实把好政治关、保密关和真实关。

4、坚持依靠群众、众手修志。修志是横及百科、纵述始末、资料浩繁的系统工程。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加强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努力形成众手修志的工作局面。

二、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奋斗目标从2000年到2005年,基本完成市、区(市)两级续修志任务和《青岛地方志简志丛书》的编辑出版工作,组织和指导有条件的单位,编纂出版各类志鉴产品。志、鉴、库、馆、开发五业并举,地方文献中心、地情资料中心、区域研究及课题咨询中心的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加强办公自动化建设,基本实现信息传输网络化,编辑加工微机化和志鉴成果电子化;全市史志机构健全巩固,队伍精干高效,凝聚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整体工作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主要任务

1、基本完成全市第二届社会主义方志续编修工作。具体任务是:完成《青岛市志》的续修工作; 已完成第一届方志编修任务的即墨、胶州、胶南、平度、莱西、黄岛等6个区(市)要完成续修志工作; 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城阳、崂山等6个区完成编修志工作。《青岛市志》续志为多卷本,志书规模一般为300万字左右;区(市)志为单卷本,志书规模一般为50万字左右。

2、基本完成《青岛地方志简志丛书》的编纂出版工作。具体任务是:2002年年底之前,青岛市及即墨、胶州、胶南、平度、莱西、崂山、黄岛等7个区(市),完成区(县)志简志的编纂出版任务;2005年年底之前,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城阳、崂山等6个区,完成区志简志的编纂出版任务。《青岛市志》简志的规模控制在60万字左右;区(县)志简志的规模控制在30万字之内。

3、全面完成《青岛年鉴》编辑出版年度任务。《青岛年鉴》要继续确保每年6月底以前出版,编校、装帧质量继续达到国家要求的优秀水平。组织、指导有条件的区(市)、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等,编辑出版区(市)年鉴和企业、行业年鉴,形成全方位、系列化展示青岛、推介青岛的年鉴群体。

4、全面完成首届修志任务。《青岛市志》66卷分志,已正式出版61卷,剩余5卷也都完成了终审稿或评议稿。要抓紧做好首届志书的收尾工作,争取2002年上半年完成首届修志任务。

5、进一步拓展史志、年鉴工作领域。要积极利用志鉴成果,开展青岛地方史研究,编辑出版地方史及行业发展史。加强《青岛年鉴》的深度开发,编辑出版《青岛百科实用年鉴》。鼓励和指导有条件的单位,编纂出版具有地方特色、反映时代特点的山、河、岛、镇、村、厂矿等各类志书,力争每年形成一批阶段性成果。到2005年,出版市级各类志、鉴新成果100部以上;区(市)级各类志、鉴成果要达到500部以上。

6、进一步加强市情资料库的建设和管理。要不断完善市情资料库的框架结构,扩大信息容量,拓展服务领域,提高开发效益。到2005年,市情资料库的入库资料容量达到2亿字以上。各区(市)史志部门要按照“统筹规划、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建用并举、重点提高”的原则,搞好区(市)情资料库建设,到2005年,各区(市)情资料库的入库资料要达到一定规模,并与青岛市市情资料库联网,形成全市统一的地情资料网络。

7、进一步加强青岛方志馆的建设。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群众读志用鉴的需求,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志书、年鉴等地方文献收集工作,努力丰富青岛方志馆的馆藏。到2005年,青岛方志馆的馆藏要达到相当规模。各区(市)都要广开地方文献收集渠道,开展志书、年鉴交流活动,兴办方志馆。

8、深入开展市情研究和咨询服务。要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目标,发挥史志机构的资料优势和人才优势,每年选择若干课题,安排精干力量,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一批有情况、有分析、有见解的研究报告。要发挥史志机构地方文献中心、地情资料中心的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的读志用鉴工作。倡导和支持区(市)史志机构,开展地情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

9、进一步加强史志(年鉴)工作手段的现代化建设。2005年,全市各级史志工作要基本实现信息传输网络化、编辑加工微机化、志鉴成果电子化。

10、进一步加强史志(年鉴)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基本达到机构健全巩固、队伍精干高效、工作程序规范、志鉴质量一流的目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地方志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的职责,是政府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要建立市、区(市)史志编纂委员会,把修志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明确一位领导同志负责。要严格按照“一纳入、五到位”的要求,纳入当地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做到“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经费到位、队伍到位、工作条件到位”。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调动基层修志单位的积极性,努力争取社会各界力量的支持,努力营造众手修志的社会氛围;要牢固树立全市上下一盘棋的思想,各承编单位要从大局出发,服从工作安排,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完成史志编纂任务。史志系统各单位要相互学习,相互支持,取长补短,共同提高,为开创全市史志(年鉴)事业的新局面做出贡献。

(三)加强指导,完善考核。全市各级史志工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指导基层单位编制好修志规划和编纂方案,有计划开展修志人员的业务理论和工作技能培训,帮助解决修志工作中的业务问题。要加强工作督查,完善年度考核,开展志书、年鉴质量评比等活动。要热情指导基层单位开展编史修志工作,加强对部门志、乡镇志、村志和企业志、院校志、行业志等志书的管理。

(四)优化结构,稳定队伍。要进一步加强史志工作者队伍的建设,不断优化文化结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的修志队伍。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修志人员,稳定业务骨干,防止人才流失。要注意发挥老修志工作者的作用,引导、组织、鼓励他们为史志(年鉴)事业做出新的贡献。

(五)改善条件,营造环境。要加大史志(年鉴)事业的投入,加快信息传输、文字编辑手段的现代化建设,不断改善工作条件,提高工作效率。要广泛宣传史志(年鉴)工作,大力倡导读志用鉴,为史志(年鉴)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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