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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 关于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单位】81602
  • 【发布文号】豫政[2001]34号
  • 【发布日期】2001-08-14
  • 【生效日期】2001-08-1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 关于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
关于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政〔2001〕34号二00一年八月十四日)

为了更好地落实《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确定的关于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提高我省的防洪除涝和抗旱能力,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反复调研论证,提出了《关于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我省的防洪除涝和抗旱能力,更好地适应全省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根据李克强省长在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和《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六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兴利除害结合,开源节流并重,防汛抗旱并举,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和科技创新为动力,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红旗渠精神,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防洪除涝和抗旱能力,进行水资源的合理开发、综合利用、优化配置、节约,保护和综合治理,下大力气解决洪涝灾害、水资源不足和水环境恶化等问题,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我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任务及目标
“十五”期间,完成4座大型水库、7座中型水库的除险加固,开工建设燕山水库,建设盘石头水库,复建田岗水库,完成淮干与临淮岗工程相关的重点防洪工程建设,完成洪汝河下游河道治理、小洪河部分河段治理及淮干部分河段治理工程,开工实施唐白河、天然文岩渠治理工程等。实施老王坡、泥河洼及卫河滞洪区工程安全设施建设,继续完成鸭河口、梅山等11座大型灌区部分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任务。开工建设赵口引黄二期工程,做好小浪底南、北岸灌区前期工作。开展防洪抗旱决策指挥系统、水文监测系统等防洪保障体系建设。通过“十五”期间的建设,防洪工程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主要防洪河道防洪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主要平原河道的除涝能力达到3年一遇。搞好水资源节约保护、优化配置及合理利用,到“十五”末,全省防洪除涝及抗旱能力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新增加有效灌溉面积150万亩,建设早涝保收田500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1540万亩,解决227万农村人口饮水困难。

二、重点建设项目
(一)防洪工程建设
1.水系治理
淮河干流:“十五”期间,完成淮干陈族湾大港口圩区、白露河口治理和临淮岗淹没影响处理工程建设,加固圩区堤防,提高行洪能力。“十五”末淮河干流防洪标准达到10年一遇。上述治淮工程建设需资金57005万元,其中中央投资49340万元,省投资6130万元,市、县自筹1535万元。
洪汝河:完成洪汝河下游河道治理、小洪河部分河段治理,完善老王坡滞洪区安全设施建设。使洪汝河下游防洪标准提高到10年一遇,小洪河杨庄至桂李河段能够满足杨庄、老王坡滞洪区的联合调度运用。共需工程投资7034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投资51880万元,省投资14720万元,市、县自筹3740万元。
沙颍河:加固白龟山、昭平台、白沙3座大型病险水库,完善泥河洼滞洪区安全设施建设;在澧河支流上开工建设燕山水库,控制澧河洪水;加固处理漯河至周口段沙河南堤重点险工险段。上述工程“十五”期间共需工程投资59158万元,其中申请中央投资31880万元,省投资23528万元,市、县投资3750万元。
卫河:完成淇河盘石头水库主体工程建设,完成卫河、共产主义渠部分清淤疏浚、加固堤防,开工建设良相坡、白寺坡等主要蓄滞洪区控制工程和安全设施。共需工程投资8531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投资21000万元,省投资13569万元,市、县自筹50711万元。
唐白河:实施防洪治理一期工程部分河段治理,经过治理的河段防洪标准提高到20年一遇。工程需投资600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投资3000万元,省投资1800万元,市、县白筹1200万元。
平原骨干河道治理:按3年一遇除涝,20年一遇防洪标准完成汾泉河治理、贾鲁河部分河段治理:积极争取水利部、黄委安排实施金堤河下游支沟防洪工程,达到3年一遇除涝,20年一遇防洪标准。商请淮委尽快完成涡惠河前期立项,力争2004年开工建设。2001年批准治理天然文岩渠,达到3年一遇除涝,10年一遇防洪标准。共需投资2845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投资9800万元,省投资7600万元。市、县自筹投资11050万元。
2.黄河
尽早完成沁河河口村水库项目建议书、可研及初设阶段前期工作,为早日批准开工建设做好准备;2002年完成陆浑水库除险加固部分工程。
堤防工程建设共安排堤防加高、堤防帮宽、机淤固堤、截渗墙、堤河淤填、堤顶硬化、涵闸建设、防浪林、防汛道路、河道工程、沁河工程等,共需总投资687434万元,其中,争取中央项目投资578400万元,亚行项目投资109034万元。
我省黄河滩区“十五”期间,主要进行避水连台、避水楼房、撤退道路和桥梁等滩区安全建设。安排避水台土方0.7万立方米,撤退道路200公里,搬迁10万平方米。共需工程投资8000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投资48000万元,地方自筹32000万元。
3.中型水库除险
完成佛耳岗、丁店、青天河、虎山、王屋山、沟水坡、陈家院等7座省定重点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完成田岗水库复建。共需工程投资780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投资770万元,省级投资3917万元,市、县自筹投资3112万元。
各省直辖市要对本辖区的中小型水库进行认真检查,分析排队,病险情严重的水库,要集中资金,在“十五”期间,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除险加固,摘掉病险帽子,确保安全运用。
4.小型水库除险
以市、县为主对195座小一型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共需工程投资8680万元,其中:省级补助经费2000万元,市、县自筹投资6680万元。
5.防洪保障体系建设
继续进行6处国家级重点水文站、20处省级水文站监测设施改造和完善,加强水文勘测监测设施及基地改造、水质监测设施建设等,配合国家防总建设好防汛抗旱数据采集、防汛通讯、防汛计算机网络、防汛决策支持等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共需工程投资2010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投资4500万元,地方投资15600万元。
(一)灌溉设施建设
1.做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相关工作,为早日开工建设做好准备
全力配合水利部在2001年完成我省沿线11个城市水资源规划的编报工作。配合长委完成中线工程总体项目建议书及重点单项工程可研报告,为工程早日开工奠定基础。
2.灌区建设与节水改造、续建配套
完成中央已安排实施的鸭河口、引丹、昭平台、梅山、南湾、广利、窄口等大型灌区部分节水改造和续建配套任务,提高渠系水利用率。完成引丹刁北灌区建设,充分利用现有水资源,扩大灌溉效益。积极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发展节水农业,到2005年,全省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540万亩,农业节水18亿立方米。
3.工业及城镇生活节水工程
主要对火力发电、化工、造纸、冶金等重点行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节水技术改造,完善节水设施,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改造城市生活管网,降低漏失率,兴建中水设施。争取“十五”节水5.5亿立方米。
4.解决农村饮水困难
采取以集雨工程为主的多种形式解决农村饮水困难问题,争取在2004年前基本解决山丘区227万群众的饮水困难。
着重发展省定116个小城镇供水建设,实现新增供水能力3.65亿立方米,增加受益人口300万人。
5.引黄灌溉补源
用足用好国务院分配我省55.4亿立方米的引黄水量。续建完成新三义寨南干渠、第三濮清南灌区、内黄引黄补源、大功引黄灌区骨干工程及新安引黄提灌工程,完成新三义寨、大功、人民胜利渠、韩董庄等中央已安排实施的大型灌区节水改造与续建配套的部分建设任务。2004年开工建设赵口引黄二期工程。做好小浪底南、北岸灌区规划及项目建议书阶段的前期工作,力争尽快审批立项和开工建设。

三、主要措施
(一)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为实现“十五”发展目标奠定基础
为顺利实现省政府制定的“十五”发展目标,要增加前期工作投入,加快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进度,不失时机地争取中央项目和资金支持。
“十五”期间,要全力配合水利部完成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体项目建议书和重点单项工程可研报告。2003年完成燕山水库可研、初设阶段勘测设计,配合淮委完成沙颍河、涡河项目建议书,组织完成沙颍河近期治理可研报告,配合黄委完成沁河河口村水库项目建议书、可研、初设阶段前期工作,2003年完成唐白河治理一期可研与初设成果及赵口引黄二期工程初设,2005年之前完成出山店水库规划及项目建议书。
(二)拓宽投资渠道,增加水利投入
根据省政府确定的“十五”水利发展目标和建设任务,2001--2005年需投入水利建设资金100.5亿元,其中,农田水利投资59.3亿元,重点基建工程投资41.2亿元。重点基建工程投资中拟申请中央投资19.8亿元,市、县配套投资10.3亿元,省级安排投资11.1亿元。按目前投资规模,省级5年共可筹集8.9亿元,资金缺口2.2亿元。
要按照市场机制运行原则,大胆使用银行贷款、外资和各种社会资金,并积极争取中央对我省项目和资金支持。要加大省级财政水利投入。按照省财政每年增长幅度,同比例增加水利基建投资基数。2001年省级水利基建投资按16000万元安排,以后每年应增加一定的比例,纳入省级基建投资规模,用于水利基建工程建设。要按调整后的水利基金项目来源,足额征收水利基金。要从征收水资源费上缴省级的20%用于大型重点工程建设。并尽快出台《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从河道堤防维护管理费每年上缴省级的10%用于骨干防洪河道治理。
(三)依法治水,加强水资源综合管理
要以城市为重点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要加强水资源技术基础工作,重点抓好各行业用水定额的研究制订,为推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科学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提供依据。要坚持依法治水,进一步做好地方性水法规的立法工作,争取尽早出台《河南省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办法》。科学制订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用水汁划,大力推广使用先进节水工艺和设备,通过节水缓解水供求矛盾,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四)落实管理制度,切实加强质量管理
全面推行水利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工程审计制,保证工程质量。要全面落实项目法人制,项目法人要对项目的资金筹措、招标、施工管理和建成后的运行管理全过程负责,确保工程发挥效益。
(五)推进水价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水价管理机制
要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水价形成与管理机制,逐步理顺水利工程供水价格,促进水资源的合理配置,确保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与发展良性循环,实现可持续发展。要尽快出台《河南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根据;中央关于补偿成本、合理收益、公平负担的原则,依靠价格杠杆,根据市场供求和成本变化及时调整供水价格,将水价提高到合理水平。并从今年开始对具有供水功能的水利工程核定水价,实行有偿供水。利用增收水费,投入水利工程建设,弥补建设资金不足。
(六)抓好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红旗渠精神杯”竞赛活动
开展“红旗渠精神杯”竞赛,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要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不断研究完善竞赛内容和评比办法。开展调查研究,采取切实措施,按照“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引导农民自觉投工投劳兴办农田水利工程。
(七)加强领导,保证方案顺利实施
水利建设是关系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件大事,各级政府要把水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按照方案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制定相应措施,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实现“十五”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目标,全面提高防洪除涝和抗旱能力。
附件:1.河南省“十五”农村水利建设发展指标表(略)
2.河南省“十五”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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