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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 在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
  • 【发布单位】82702
  • 【发布文号】青政办[2001]128号
  • 【发布日期】2001-06-15
  • 【生效日期】2001-06-1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 在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
在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

(青政办〔2001〕128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教育厅《关于在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若干问题的意见》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认真做好中小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工作。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一年六月十五日
关于在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若干问题的意见
(省教育厅 二00一年六月十三日)

普及中小学(包括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学校,下同)信息技术教育,是我国基础教育的第二次飞跃,对于落实教育的“三个面向”,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现我省基础教育的跨越式发展,缩小我省与发达地区在教育水平上的差距,为西部大开发、青海大发展奠定各类人才和知识基础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 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及《 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振兴全省基础教育尤其是民族教育事业,促进全省经济繁荣和社会全面促进,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未来10年我省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的指导思想及发展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教育理论为指导,紧紧围绕实施科教兴青战略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着眼于“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为宗旨;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目的;以应用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改革相结合,促进教学方式的变革为核心,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二)发展原则
--坚持行政管理与技术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工作,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积极实施。同时,实行专家治项,加强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采用全省统一的技术规范和标准,以利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坚持培训先行的原则。全体中小学教师都要参加信息技术教育培训,培养一支既熟悉教育理论和教学规律,又能在教学中熟练应用信息技术的专门人才和教师队伍。
--坚持软硬件协调发展的原则。软件、硬件建设并举并重,同步发展;软件建设适当超前,以促进硬件建设的发展。
--坚持点面结合的原则。根据全省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的总体规划,分类要求,分步实施,统一标准,注重实效,抓好信息技术教育示范校和实验区工作,树立样板;重点做好教学资源库和师资培训基地建设以及校园风建设工作,推进信息技术教育进课堂,促进全省信息技术信息工作。
--坚持质量效益原则。要把提高质量和效益作为信息技术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在发展数量和质量上更加注重质量,在发展速度和效益上更加注重效益。

二、我省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的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实施“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城市、县镇中小学以建设计算机网络为主,农村、牧区中小学以建设卫星电视教育网络为主,两网并举,同步发展。建成以卫星电视教育网和计算机校园网为代表,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通过中国教育卫星宽带网进行电视转播和网络互联,形成覆盖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学的教育信息网络和现代化教学环境,实现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现代化。
(二)具体任务
--2001年,建设45个省级校园网示范校;2002至2003年,建成50所省级校园网示范校;2004至2005年,城市、县镇中小学校和有条件的乡镇中小学校均建成计算机校园网或网络教室;到2010年,力争全省90%以上独立建制的中小学校都能与互联网或中国教育卫星宽带网联网。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少数中小学校可通过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和教育教学资源开展信息技术。
--2001年建成800个卫星电视地面站;2002至2003年,建设1000个卫星电视地面站;2004至2005年建设1000个卫星电视地面站,形成以青海教育电视台为龙头,以学校卫星地面接收站为基础,以教学放像点为补充的三级卫星电视远程教育网;到2010年,建站面达到95%,并与中国教育卫星宽带网联通,实现“校校通”,使中小学师生共享网上教育资源。
--在中小学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使学生了解和掌握信息技术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激发学生学习信息技术的兴趣,培养学生收集、处理和应用信息的能力以及利用计算机进行自主学习、探讨的能力;教育学生正确认识与信息技术相关的伦理、文化和社会问题,更加合理地使用信息技术。2001年全省普通高级中学(含完全中学高中阶段)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到2003年全省乡中心小学以上中小学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到2005年全省80%的中小学开信息技术必修课;到2010年全省95%以上独立建制的中小学校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基本普及信息技术教育。
--提高教师利用计算机辅助教学与各学科教学的整合水平,把信息技术教育更加广泛地融合在其他学科的教学中,改革教学方法,创建新的教学模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高度重视信息教育资源的开发建设,以媒体素材和网络课程为主要内容,建立比较完善的省级教育教学资源库。教育资源的开发和建设要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为教学、教研、管理提供信息服务和支持。所有的基础教育资源都要向社会开放,避免重复建设,实现资源共享,有条件的应供中小学师生免费使用。
--要特别重视民族教育资源的开发建设,组建民族教育软件开发队伍,研制民族教育教学软件。力争到2005年,在农村、牧区民族中小学校推广使用与文字教材相配套的民族教育教学软件。
--在共和县、乐都县、泽库县和西宁市城西区建成4个省级信息技术教育实验区,以城市、农村、牧区三种模式开展卫星电视教育网和计算机校园网建设试点工作,探索出一条适合省情的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途径,使其在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工作中发挥实验性和示范性作用,促进全省各地如期实现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目标。

三、加大投入,为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提供条件保障
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是高投入、高效益的浩大工程,一定要坚持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广泛参与的多渠道筹措经费体制,各级政府要把对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的投入作为基础性投资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重要方面,千方百计增加投入,统筹安排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设备配置经费;省财政在每年安排教育经费时要充分考虑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经费的需求,设立专项资金,发展信息技术教育,并做到逐年有所增加。2001年,省级财政投入专项资金400万元,用于启动全省信息技术教育实验区工作;从2002年起,省级财政支出中,连续9年每年划拨300万元,用于补贴特别困难地区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工作和实施教育部“校校通”工程配套资金;城乡教育费附加应主要用于信息技术教育,税费改革后,用于信息技术教育的资金,只能增加,不能减少;民族教育补助专项资金、师资培训专项资金以及职业教育专项资金中用于发展信息技术教育的资金比例不低于20%。
大力提倡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投资兴建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设施;坚持“自愿、量力”的原则,开展社会集资;通过运用信贷资金、招商引资等多渠道筹集资金;通过引入市场机制、产业运作等方式,鼓励公司企业积极参与,促进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发展;鼓励中小学大力发展校办产业筹措发展资金,加快全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步伐。

四、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省属高等院校要扩大信息技术等相关专业的招生规模,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鼓励和引导师范类和非师范类信息技术等相关专业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面向社会吸引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师资;各级师范院校要将信息技术作为学生的必修课程,使学生能基本达到教育现代化、信息化的要求;鼓励师范院校教师和学生到中小学尤其是农村中小学开展信息技术培训、咨询和普及工作。
结合实施“新世纪园丁工程”,3年内对中小学教师进行一轮以计算机和网络应用技术为主的全员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并把接受信息技术教育培训作为聘任教师的重要条件,力争2001年培训面达到40%,2002年达到60%,2003年达到80%,并使20-30%的教师掌握课件制作技能和学会运用多媒体技术。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师配备标准,在教学工作量计算、职务聘任和工资待遇等方面与其它学科教师同等对待。

五、加强领导,强化管理,为普及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在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的一项重大举措,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普及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在西部大开发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列入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纳入督导评估范畴,用新思想、新观念和超常规发展意识指导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作;要认真制定当地普及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实施规划,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落实;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中小学教师及全社会的现代教育意识,为普及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营造良好的环境。
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具体工作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负责,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省教育厅要制定全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方针、政策,协调经费投入、设备配置、软件开发、师资队伍建设、课程教材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尽快成立本地区的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制定规划,组织实施本地区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作。
省教育厅“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领导小组专家组”要指导全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建设项目的立案和实施方案的论证,为信息技术教育建设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保障,并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推广应用信息技术教育科研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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