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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2001年度 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计划的通知
  • 【发布单位】80702
  • 【发布文号】吉政办发[2001]18号
  • 【发布日期】2001-04-09
  • 【生效日期】2001-04-0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2001年度 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计划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2001年度
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计划的通知

(吉政办发〔2001〕18号)

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省政府2001年度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汁划》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执行。

一、2001年度的立法工作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把有关科教兴省、县域突破,开放带动和促进我省经济跨越式发展的立法作为重点,优先安排,使立法工作与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工作重心相符合,保证立法决策同改革发展决策相统一。

二、凡涉及审批、发放证照、收费、罚款的内容,应以法律、法规和省政府“三定方案”为依据,坚决防止省政府在治理经济发展软环境中取消的行政管理项目反弹,给管理相对人增加不合理义务。

三、要从实际出发,体现本省特色。属于实施性的立法项目,不要照搬照抄国家法律、法规条文,要注重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四、要集中力量作好起草工作。担负法规、规章起草任务的部门要集中力量,充分做好法规、规章的起草和调研论证工作。对有分歧的问题,积极沟通,力争把分歧意见解决在起草阶段。

五、2001年的立法汁划分为计划完成部分和调研论证部分。列入计划完成
部分的立法项目是经过上一年度的调研论证,争取在本年度内完成的项目。列入调研论证部分的项目,是在本年度进行调研论证的项目。未列入本计划中的项目,一般不予办理。各部门起草的法规、规章,径送省政府法制办。由省政府法制办审核后,报送省政府审定。

六、列入计划完成部分的立法项目,起草部门必须在上半年把相关材料送交省政府法制办。材料应包括立法起草说明、送审稿及法律依据。有分歧意见的,应在报送材料中加以说明。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年四月九日

省政府2001年度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计划

一、地方性法规草案
(一)计划完成部分
1.吉林省西部地区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若干规定
2.吉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若干规定
3.吉林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
4.吉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
5.吉林省 消防条例(修订)
6.吉林省邮政通信管理条例
7.吉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
8.吉林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
(二)调研论证部分
1.吉林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
2.吉林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
3.吉林省城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条例(修订)
4.吉林省矿产资源开发保护监督条例
5.吉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
6.吉林省气象管理条例(修订)
7.吉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8.吉林省计划生育条例(修订)
9.吉林省科学技术投入条例
10.吉林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11.吉林省松花江三湖保护区管理条例(修订)
12.吉林省向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修订)
13.吉林省统计管理条例(修订)
14.吉林省 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15.吉林省电力管理条例
16.吉林省 行政复议条例
17.吉林省节约用水条例
18.吉林省水资源管理条例
19.吉林省渔业管理条例
20.吉林省财政监督条例
21.吉林省土地监察条例
22.吉林省天然矿泉水资源管理条例
23.吉林省辐射环境管理条例
24.吉林省 城市规划条例(修订)
25.吉林省公共交通管理条例
26.吉林省义务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使用条例
27.吉林省省级开发区管理条例(修订)

二、省政府规章
(一)计划完成部分
1.吉林省生产经营使用汽油醇暂行规定
2.吉林省失业保险办法
3.吉林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科技人员领办、创办科技企业若干规定
4.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若干规定(修订)
5.吉林省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若干规定
6.吉林省保安管理若干规定
7.《吉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8.吉林省拥军优属若干规定
9.吉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若干规定
10.吉林省放射性废物管理办法
11.吉林省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12.吉林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
13.吉林省肥料管理办法
14.吉林省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管理若干规定
15.吉林省地图编制出版管理办法
16.吉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办法
17.吉林省地名管理办法
(二)调研论证部分
1.吉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
2.吉林省福利企业管理若干规定
3.吉林省城镇义务兵优待金筹集管理办法
4.吉林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若干规定
5.吉林省公墓管理办法
6.吉林省收容遣送管理办法
7.吉林省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办法
8.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办法
9.吉林省私营企业、个体组织用工管理暂行办法
10.吉林省集体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11.吉林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办法
12.吉林省医疗器械经营管理办法
13.吉林省防空地下室建设规定
14.吉林省 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
15.吉林省奖励若干规定
16.吉林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若干规定
17.吉林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
18.吉林省计算机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19.吉林省信息服务场所安全管理规定
20.吉林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规定
21.吉林省边境口岸出入境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办法
22.吉林省机动车检测站管理办法
23.吉林省停车场(库)建没管理规定
24.吉林省电子产品维修管理办法
25.吉林省农药管理办法
26.吉林省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27.吉林省建设工程合同监督管理办法
28.吉林省实施《 兽药管理条例》办法
29.吉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30.吉林省收费公路管理办法
31.吉林省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办法
32.吉林省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33.吉林省农民自繁自用剩余的常规农作物种子在集贸市场出售,串换管理办法
34.吉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35.吉林省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实施办法
36.占林省农机产品鉴定和推广鉴定工作管理办法
37.吉林省服务价格管理办法
38.占林省发展应刷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
39.吉林省测绘市场管理办法
40.吉林省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管理办法
41.吉林省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
42.吉林省口岸管理办法
43.吉林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44.吉林省罚款没收财物管理办法
45.吉林省合同管理办法
46.吉林省电子商务市场管理办法
47.吉林省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办法
48.吉林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办法
49.吉林省房地产税实施办法
50.吉林省车船使用税实施办法
51.吉林省印花税实施办法
52.吉朴省工业产品准产证管理办法
53.吉林省信息技术标准化监督管理办法
54.吉林省商品条码管理实施细则
55.吉林省工程设备监理管理办法
56.吉林省招标投标实施办法
57.吉林省城市公共照明设施管理办法
58.吉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
59.吉林省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办法
60.吉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办法
61.吉林省教育督导暂行规定
62.吉林省农民承担劳务管理办法
63.占林省拍卖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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