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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核定收取住房 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担保费标准的批复
  • 【发布单位】80903
  • 【发布文号】沪价商[2001]03号
  • 【发布日期】2001-02-23
  • 【生效日期】2001-02-2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核定收取住房 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担保费标准的批复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核定收取住房
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担保费标准的批复

(二00一年二月二十三日沪价商〔2001〕03号)

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
你公司沪住保(2001)12号《关于收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担保费的请示》收悉。根据建设部《住房置业担保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担保费收取标准:
(一)费率标准
公积金贷款年担保费率为1‰;
(二)计算公式
担保费=贷款期年初贷款本息余额之和×年担保费率;
(三)收取方式
担保费在签订担保合同时一次性收取。

二、有关组合贷款和商业性贷款担保费收费标准另行核定。
附表:每万元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担保费速算额

附表: 每万元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担保费速算额(元)



┌────┬─────┬────┬──────┬─────┬─────┐
│贷款年限│ 速算额 │贷款年限│ 速算额 │ 贷款年限 │ 速算额 │
├────┼─────┼────┼──────┼─────┼─────┤
│ 1 │ 10.40 │ 11 │ 76.50 │ 21 │ 171.60 │
├────┼─────┼────┼──────┼─────┼─────┤
│ 2 │ 15.60 │ 12 │ 84.60 │ 22 │ 182.80 │
├────┼─────┼────┼──────┼─────┼─────┤
│ 3 │ 21.30 │ 13 │ 93.00 │ 23 │ 194.40 │
├────┼─────┼────┼──────┼─────┼─────┤
│ 4 │ 27.10 │ 14 │ 101.80 │ 24 │ 206.40 │
├────┼─────┼────┼──────┼─────┼─────┤
│ 5 │ 33.20 │ 15 │ 110.80 │ 25 │ 218.70 │
├────┼─────┼────┼──────┼─────┼─────┤
│ 6 │ 40.00 │ 16 │ 120.10 │ 26 │ 231.40 │
├────┼─────┼────┼──────┼─────┼─────┤
│ 7 │ 46.80 │ 17 │ 129.80 │ 27 │ 244.40 │
├────┼─────┼────┼──────┼─────┼─────┤
│ 8 │ 53.80 │ 18 │ 139.70 │ 28 │ 257.80 │
├────┼─────┼────┼──────┼─────┼─────┤
│ 9 │ 61.10 │ 19 │ 150.00 │ 29 │ 271.60 │
├────┼─────┼────┼──────┼─────┼─────┤
│ 10 │ 68.60 │ 20 │ 160.60 │ 30 │ 285.7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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