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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2001年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和 《2001年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目录》的通知
  • 【发布单位】82302
  • 【发布文号】云政办发[2001]24号
  • 【发布日期】2001-02-09
  • 【生效日期】2001-02-0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2001年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和 《2001年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目录》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2001年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和
《2001年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目录》的通知

(云政办发〔2001〕24号二00一年二月九日)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2001年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和《2001年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目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一年二月九日
2001年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我省的政府采购工作经过两年的实践,在法制建设、采购监督管理、规范采购程序和组织实施方面已经取得了明显进展,积累了成功的经验。采购范围不断延伸,资金规模逐步扩大,采购方法得到规范。从公开信息发布到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建设等一系列涉及政府采购的方面均取得较大进展。政府采购市场已逐步建立并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001年我省政府采购工作的目标是:立足国情省情,逐步建立与国际惯例相衔接,符合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框架要求的政府采购体制,认真执行《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依法管理,大力推进政府采购工作,从制度上强化财政支出管理和杜绝采购中的腐败现象,保证政府采购工作继续健康发展。为此,今年应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依法行政力度,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条例
《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已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为规范我省政府采购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各级政府采购机构必须依法行政,以条例为依据修改、完善已经出台的政府采购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条例,配合《条例》的贯彻实施,加大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宣传,逐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二、不断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推动政府采购工作
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是政府采购工作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的综合体现,各级政府采购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适应改革发展需要,不断完善制度建设。
1.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建立政府采购预算制度
采购预算(或计划)的确立,对决定采购方式,扩大一次性采购规模,降低采购成本,强化财政资金管理有着重要意义。随着财政预算制度改革,政府各部门细化预算改革措施的出台,为实现年度采购预算提供了政策支持。各级政府采购机构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拟定部门采购预算管理办法,建立单位申报制度、政府采购预算制度,逐步形成年初有预算,年中有计划,采购有效益的管理模式。
2.加强专家数据库建设,确保政府采购质量
随着采购项目的进一步拓展,各行业的需求逐步增加,对政府招标采购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保证采购质量,最大限度地满足各部门的特定需求,各级政府采购机构应结合自身情况,建立健全专家资料数据库,以利招标采购中随机抽取行业专家进行评标活动。省政府采购中心要本着资源共享的原则,积极为各地州市政府(行署)采购机构推荐国内、省内行业专家。
3.完善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管理制度
政府采购机构在采购活动中代表着国家利益,为保证国家资金使用安全,防范政府采购风险,确保政府采购工作高效运行,切实履行采购合同,各级政府采购机构应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投标人的管理,建立完善投标人档案管理制度、资格定期审核制度和履约信誉登记制度。鼓励国内、省内有信誉、有资质、有实力的供应商积极参与政府招标活动,防范采购风险,坚决把不法投标人排斥在政府采购市场之外。
4.健全政府采购统计分析制度
统计是一项基础工作,是分析政府采购状况和提供决策的基本依据。2001年将实行我省政府采购的季报和年报统计制度。统计的项目包括:物品数量、单价、合同金额、资金节约幅度等。通过分析,不断细化政府采购目录,掌握政府采购动态,为领导提供较为详实的决策数据,提高政府采购的透明度。
5.进一步规范采购项目申报制度
为了使政府采购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要进一步规范采购项目申报制度,同一季度内,各行政事业单位对同一采购项目的申报原则上不得超过两次。

三、积极探索科学的采购方法,充分发挥网上采购优势和中介机构的作用
电子商务网上采购是国外比较成熟的采购方式,网上采购,不仅可以缩短采购时间,降低采购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也可以为我省各级政府采购机构提供信息服务等支持,逐步形成覆盖我省的网上采购网络,提高政府采购的透明度。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站已经建立并开始试运行,为开展电子商务活动提供了基础平台。省政府采购中心已经完成了网上信息发布系统、招投标辅助系统、采购资金核算系统,要进一步加快网上投标、全省各地的网上主页等系统建设,各级政府采购机构要加强政府采购网的建设,逐步建立我省政府采购网上市场,利用网上优势,进一步拓展网上采购空间。
随着政府采购规模的不断扩大,应充分发挥社会中介组织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的作用。各级政府采购机构要运用市场经济规律指导和管理中介组织的招标代理活动,积极培育、规范、引导中介机构代理政府采购招标业务,使之逐步成为政府采购市场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四、逐步培育和建立全省统一的政府采购市场,努力扩大政府采购规模
根据国际经验,一个国家政府采购的规模一般为GDP的10%以上,或为财政支出的30%左右,据此计算,我省的政府采购规模应在100亿元以上。目前,我省政府采购市场已初具规模,对拉动我省地方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政府采购资金规模仍偏小,很多应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有待进一步规范。2000年,我省政府采购资金6.8亿元,仅占我省GDP的3.4%或我省财政支出的5.8%,各地政府采购机构还未形成一个统一体,采购市场较为分散。
2001年,各级政府采购机构应以政府采购条例和目录规定为依据,不断扩大采购规模,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凡是有条件、有能力的地区都要逐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做到成熟一项,推进一项,完善一项。省政府采购中心要以建立、规范我省政府采购市场为目标,充分发挥省级政府采购的信息优势、人才优势、市场优势,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为纽带建立和完善我省统一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把分散的政府采购市场逐步集中,运用采购规模优势,最终形成规模经济效益。

五、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健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制,提高服务水平
政府采购应严格按照条例建立回避制度、工作情况公开制度、专项审计制度、采购项目共同负责制度,加强对政府采购过程和采购活动的监督,逐步形成以财政监督为主,行政监督、司法监督、供应商监督以及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加强廉政建设,依法管理,从源头上堵塞漏洞,保障政府采购工作的纯洁性。
政府采购工作最终是服务于政府各部门,充分反映政府利益需要。因此,各级政府采购机构要不断增强服务意识,严格把握采购货物质量标准,提高售后服务水平,建立质量服务跟踪体系,依法认真处理采购中的投诉和索赔,严肃法律责任,最大限度地体现物有所值的工作原则。

六、积极探索定点采购方式
定点采购是国际上政府采购中通行做法,通过引入招标采购的竞争机制,对数额较小和低值易耗品或服务的项目进行定点供应,可将分散资金集中使用,形成规模,也可使中标供应人得到较好的经济效益。各级政府采购部门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定点采购方式,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步扩大定点采购范围。

七、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采购人员政治业务素质
各级政府采购机构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廉政教育,制定和完善采购工作人员行为准则,严格从业资格,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对经不起金钱诱惑、违规操作的人员应坚决调离,保持队伍的纯洁性。
省政府采购中心要加大对全省政府采购工作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力度,力求在一至两年内把地州一级的采购人员培训完毕,在三年内把县一级采购人员培训一遍,不断提高采购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知识技能,适应政府采购工作的发展需要。

2001年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目录

1. 货物
11. 交通运输设备
1101 公务用机动车辆
1102 专用机动车辆
12. 办公通用设备
1201 计算机及网络设备
1202 打印机、扫描仪
1203 复印、印刷及传真设备
1204 投影、摄录设备及音响器材
1205 高档相机及附件(单价在1000元以上)
1206 办公家具
1207 电脑通用软件
13. 专用设备
1301 医疗设备
1302 防疫及计生设备(国家统配除外)
1303 体育设备
1304 教学实验设备
1305 科研仪器设备
1306 公共安全设备
1307 通讯、广播及电视设备
1308 图书、档案设备
14. 通用机电
1401 中央空调
1402 电梯
1403 锅炉
15. 专用材料
1501 复印用纸(含电脑打印纸)
1502 制服
16. 其他单项(个、件、套)采购金额超过5万元或以一级预算单位汇总统计年批量采购金额超过50万元的货物
2. 服务
21 工资发放
22 汽车保险、维修
23 其他单项金额超过50万元的服务
3. 投资项目
31 合同金额超过30万元的办公管理软件或信息网络集成开发项目
32 项目金额超过50万元的各类建筑物、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大修和改建、扩建
33 合同金额超过50万元的办公场所的土建、安装(包括弱电)、装修、绿化等项目
34 其他合同金额超过100万元的社会公益性工程项目
(一)根据《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纳入预算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的政府采购,均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并实行政府采购目录制度。
(二)政府采购分为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单位采购需求表由政府采购机构集中后组织实施,属分散采购的由采购人自行组织实施。
(三)本采购目录发布后,因特殊情况需要修改、补充的,由云南省人民政府另行公布。地州市县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本采购目录的基础上作适当补充。
(四)《中国财经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为我省指定的政府采购重要信息的公布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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